同性婚姻第一步:台湾两女成首对“注记关系”伴侣
撰文: 黄俊杰
出版:更新:
1月27日,台南市长赖清德宣布,该市将于周一(2月1日)开放受理同性恋者申请“伴侣关系注记证明”,即户籍表格等“伴侣关系”一栏,可以申请标注“同性关系”。在同性婚姻还未合法化的台湾,此举可被视为曲线“承认”同性恋,甚至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第一步。
据台媒报道,就在台南开放同性伴侣注记首日,台南市民政局统计,共有3对(一对男男、两对女女)同性伴侣完成注记。民政局表示,全台目前仅有台南市采用“隐性注记”与“显性注记”两种模式,“隐性注记”即伴侣关系仅登录在户政所内,但“显性注记”则会显示在户口名簿及户籍誊本上,资讯比较公开。
台南市此举,可谓台南同志屡屡力争的结果。台南同志团体多次向台南市政府与市议会陈情,甚至走上街头游行,要求开放同性伴侣关系注记,赖清德终于在1月27日在市政会议上宣布开放,2月1日正式实行。
台湾绿社盟立委落选人杨智达及绿党台南党部主委洪国峰,上午10时在东区户政所抢得头香,但因考虑到家人感受,他们采用“隐性注记”,也就是所内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