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坟场变年宵花市违地契 规划署:从未批作零售

撰文: 罗保熙 杨曼璐 赵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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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马地波斯坟场内放满年桔和年花,被指有销售活动,《香港01》翻查地契,发现该处须要用作埋葬先人用途,规划用途不包括用作商业用途。(赵楚翘摄)

位于跑马地黄泥涌道的祆教坟场,又称“波斯坟场”,早前被发现于场内种满年花,并被指容许市民入内选购,恍如小型花市。《香港01》发现,该地段地契列明,上址是作为埋葬先人之用,城市规划图则亦没有容许该处作商业用途。换言之,若该坟场作花市或花圃,均违反地契及城市规划条例。地政总署暂时未回复事件,规划署回复称,该地带并未获准作零售商店的用途。

 

《香港01》翻查土地注册处资料(见图),发现地皮已于1938年拨归政府,属于政府土地,但政府同年透过一份拨地契约,拨予“粤港澳祆教慈善基金”管理,契约列明“慈善基金被要求管理一个波斯坟场或墓地,给予中国内的波斯人社区作安葬地”。记者翻查最新航空照片,发现坟场约四分一的面积,被违契及违例用作花圃。

 

记者亦翻查法定综合规划网站,发现该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中有关坟场部分,只限用作灵灰安置所、火葬场、坟墓,并不能用作花圃以及任何商业用途,而该网站亦未显示坟场已出过任何申请作其他用途。

 

规划署回应表示,在上述存放并在该处售卖年花属“零售商店”用途,须透过规划申请,取得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但根据记录,该地带并未获准作有关“零售商店”的用途。

根据土地注用处文件显示,地政总署于1938年将波斯坟场批予“粤港澳祆教慈善基金”,契约清楚指示基金要管理坟场作为中国内波斯人社区的墓地,并未有提及可作其他用途。
坟场内主要通道内两旁均放满年桔。(罗君豪摄)
坟场内的石级、石壆亦被一盆盆年花占据。(罗君豪摄)

律师:坟场一般只做墓地


律师廖成利指出,坟场地段正常情况只可用作墓地用途,一般都不可经营其他业务;对于有违反地契条款的情况,政府一般会先作出书面警告,情况严重的话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但他表示政府以往鲜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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