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坟场变年宵花市违地契 规划署:从未批作零售
撰文: 罗保熙 杨曼璐 赵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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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跑马地黄泥涌道的祆教坟场,又称“波斯坟场”,早前被发现于场内种满年花,并被指容许市民入内选购,恍如小型花市。《香港01》发现,该地段地契列明,上址是作为埋葬先人之用,城市规划图则亦没有容许该处作商业用途。换言之,若该坟场作花市或花圃,均违反地契及城市规划条例。地政总署暂时未回复事件,规划署回复称,该地带并未获准作零售商店的用途。
《香港01》翻查土地注册处资料(见图),发现地皮已于1938年拨归政府,属于政府土地,但政府同年透过一份拨地契约,拨予“粤港澳祆教慈善基金”管理,契约列明“慈善基金被要求管理一个波斯坟场或墓地,给予中国内的波斯人社区作安葬地”。记者翻查最新航空照片,发现坟场约四分一的面积,被违契及违例用作花圃。
记者亦翻查法定综合规划网站,发现该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中有关坟场部分,只限用作灵灰安置所、火葬场、坟墓,并不能用作花圃以及任何商业用途,而该网站亦未显示坟场已出过任何申请作其他用途。
规划署回应表示,在上述存放并在该处售卖年花属“零售商店”用途,须透过规划申请,取得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但根据记录,该地带并未获准作有关“零售商店”的用途。
律师:坟场一般只做墓地
律师廖成利指出,坟场地段正常情况只可用作墓地用途,一般都不可经营其他业务;对于有违反地契条款的情况,政府一般会先作出书面警告,情况严重的话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但他表示政府以往鲜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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