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妈请外佣要求识英文陪子女看书 中介称不属职责引网民激辩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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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是不少家庭的好帮手,上至大小家务下至照顾老人小朋友也要“一脚踢”。有港妈近日发文,指聘请外佣时表明要求对方懂得讲英文,因希望姐姐可陪子女看书,不过中介职员却反指陪子女看书不属外佣的工作范畴,令她不禁问道“系咁样㗎咩?”,帖文引来网民激辩。
该名港妈早前于facebook群组“外佣雇主必看新闻讯息”发文,指近日打算聘请外佣帮忙,联络雇佣中介公司时,表明“想揾个讲英文嘅姐姐”,属意菲律宾籍外佣,因沟通上较容易,而且她不想儿子学现时的印佣讲“唔咸唔淡广东话”。她续指,新聘请的姐姐主要协助照顾子女,故希望对方可陪同小朋友看书,惟中介公司职员却指,陪看书并非外佣工作范围,令她感不解:“系咁样㗎咩?”
帖文引来网民激烈讨论,有网民认为中介职员并非无理,指出外佣职责本为做家务,的确有权拒绝陪小朋友看书,而姐姐愿意陪读只是“bonus”(额外的好处),“确实呢一个唔系正式请外佣嘅理由,如个个都喺contract上面写职责范围系同小朋友学习,我谂又衍生另一个劳动市场问题”、“唔系必然,唔好老奉,有啲话想帮手教功课,咁$4630咪好好用?补习费都悭埋”。
另有网民则认为,港妈只要求姐姐伴读,亦属照顾小朋友的范围,不算过分要求,“睇书㖞,又唔系教书温书做功课,姐姐陪伴系应该的,同玩玩具一样”、“睇下大家点介定咩叫‘照顾’小朋友,亦要视乎姐姐的能力和耐性”。
根据劳工处资料,雇主聘请外佣时,标准雇佣合约会列明外佣须根据“住宿及家务安排”说明的职责,为雇主料理家务,当中的“家务”职责包括家庭杂务、煮食、照料家中年老人士、褓姆及照顾小孩。不过资料并无详细列出各种家务的内容,如陪小朋友看书是否属“照顾小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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