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雨来了!打工仔可否早走?一文睇清劳工处点样讲!

撰文: 任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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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于今日(9月7日)晚上11时05分发出黑色暴雨警告,不少夜班打工仔仍在工作,甚至有人未出门口,如果在办公时间有黑雨警告,一众打工仔可否提早离开?根据劳工处规定,在室内工作的打工仔,应留在工作地点;在户外工作人士,则应停止工作。

黑雨来了,打工仔可以提早离开公司吗?

上班期间遇到黑雨,打工仔可否离开公司?根据劳工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

若黑雨暴雨警告在办工时间内发出:

除非会有危险,否则在户内工作的雇员应如常工作,而在户外及空旷地方工作的雇员则应停止工作,并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直至警告取消及天气情况许可才恢复工作。

主管可因应雇员的个人情况,酌情决定应否让雇员提早下班。​

如果黑色暴雨警告在下班时仍然生效,为了雇员的安全起见,雇主应在工作地点内,提供合适的地方让留下的雇员暂避。

若黑色暴雨警告在办公时间前发出:

因道路可能严重水浸及天气情况恶劣,除必要人员外,雇主不应要求雇员上班,并需为上班的雇员提供接送服务;否则应考虑向雇员发放特别交通津贴。

若雇主扣减雇员年假、法定假期及休息日,以补偿因黑雨而损失的工作时间,即属违法。

除非工作另有安排,若黑雨警告在上班前发出,雇员在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后2小时内需复工,如遇困难未能复工或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则应立即通知雇主。

此外,若雇员因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响而缺勤,(雇主)不应扣除他们的工资。 详细列明在各种情况下工作时数、工资及津贴的计算方法,并考虑支付台风或暴雨当值津贴予上班的雇员,以作鼓励。

劳工处又表示,雇主应考虑交通状况,弹性处理一些雇员因实际困难而未能上班或准时上班的情况。例如:居住离岛的雇员,因交通问题而未能上班;同样地,倾盆大雨可能只集中雇员居住的某些地区,引致他们未能上班。

勤工奖也不应受到影响。 对于须按订明的工作安排上班,但缺勤或迟到的雇员,雇主不应不问情由地扣除他们的工资,而须了解原因,并考虑每宗个案的独特情况。

劳工处又指出,雇主应为雇员提供足够的设施及装备(例如个人防护装备),以确保雇员在恶劣天气下工作安全。此外,雇员可能无法外出用膳,如有需要,雇主应在工作地点提供食物和饮用水,供雇员享用。

在可能的情况下,为须在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上班的雇员,提供接送服务,并须注意接送服务的安全性。如未能提供接送服务,应考虑向雇员发放特别交通津贴。

有轮班制度的行业或职位,如因天气恶劣导致下一班次的员工未能准时上班,雇主可在雇员同意下,要求他们在正常工作结束后继续工 作。

但是,这样安排不能是强迫性。雇主应清楚向雇员解释计算工资及津贴的方法,并尽量安排发放暴雨当值津贴,以及考虑这些雇员是否有足够的小休时间。此外,雇主亦应在工作地点,为继续工作的雇员提供食物和饮用水。

如对劳工法例有疑问,可查询劳工处热线:2717 1771(此热线由“1823”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