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吁先结婚生仔后建立关系 网红律师劝止:这是光绪年间的观念

撰文: 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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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施主,其实你的问题很像公投题目般的难以作答,大概类似“你是否不赞成同意废除修改女性在怀孕8周之内不可以堕胎?”为了避免其他读者看不懂,我试著把你的题目厘清,看来可以分成两部分:

“你是否赞成越快结婚越好?”以及“你是否赞成生小孩以避免离婚?”

基于我不想回答你,“介于有与没有之间”这种鬼打墙的答案,我还是认真的回应你千字文以示负责。

首先,你根本不需要理你的长辈。虽说结婚是一件影响两个家族之间的事,但仍然是两个人可以决定的事。又不是没事多喝水,多喝水没事。如果何时结婚都要听长辈开释,那么你也未免太有事。所以,无论我给你的答案是什么,请你都不要听长辈的意见。特别是,你的长辈,非常热爱结婚,而且认为结婚以后要尽力维系婚姻,不能随便离婚。这种观念,大概盛行于光绪年间,只可惜现在已经是2019年(编按:原文于2019年撰写),这样的观念,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吕秋远认为不要为急于结婚而闪婚,应给予时间去看清楚对方是否适合才走进婚姻。(林志玲微博)

为什么?因为婚姻制度,本来就是充满了权利与义务关系,没有做好准备之前,热恋就结婚,那冷了以后不就要离婚?施主,结婚容易离婚难啊!因为结婚、离婚都得两个人同意,但是既然要结婚,就不会一头热,但是离婚可不是想离就能离,对方不同意,又不符合法院判决要件,就得在这个制度里面继续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了。人生短短,你坚持要进入一个不容易单方结束的制度吗?

想要热恋五天就结婚当然很好,也不必然就一定会感情不好。只是“热恋五天却百年好合”的机率就像是被雷打到一样,不是谁都能遇到的,多想五分钟,人生会更美好。

不过,换个角度来想,热恋结婚,也有一定程度的道理。不是有人说,“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吗?热恋的时候,通常脑里大量进水,储存转化为婚后要流的泪,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结婚才会有可能性,否则一旦想多了,可能就会不想进入这种麻烦的制度。所以,“一定”要结婚的话,我确实同意越快越好。但是前提是“不结婚会死”,如果不结婚也不会怎样,我觉得就放著,两个人适合了,再往前走是比较理想的。虽然因此结婚的机率反而越来越低,但是总比离婚带来的痛苦要好多了。

吕秋远指有孩子的夫妻较难离婚,是因为出于担心及关心,并非出于双方的感情考虑。(《婚姻故事》剧照)

其次,生小孩与离婚的关系。长辈说的也是对的,确实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的可能性较低,但那是建筑于关心与担心之上:“关心孩子要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以及“担心监护权可能抢不过对方”,没感情的婚姻才有继续维持的可能。但是,摸摸你自己的良心,婚姻已经没感情,家暴外遇通通都有,然后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这是什么鬼话连篇?至于监护权抢不过对方,因此继续留在这个让自己快要死掉的环境里,这样的婚姻又有什么意义?或者,你不妨问问这位长辈,婚姻对他的意义是什么?有个老公或老婆很神气吗?还是可以保出入平安?

所以,别再相信没有根据的说法了。婚姻只是一种制度,愿意接受权利义务规范的人,就进去里面。婚姻对于人生来说,没有必要性可言。离婚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就是结束一段法律关系而已。在有与没有之间,你自己得要想清楚,愿意进入与离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可是盲婚,只会让你自己忙昏,一点正面意义也没有的。

在我看来,结婚当然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圆满快乐而已,跟速度一点关系也没有。制度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不需要进去;真的不幸进去,也要想尽办法快逃啊!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