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和弦偷食闹离婚与妻互告 吕秋远预测诉讼结果 亲授报复绝招
文:台湾律师 吕秋远
关于谢和弦对配偶提出刑事告诉,主张侵占或窃盗吹风机与吸尘器这件事,以及配偶对他与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权,求偿420万,这是地检署与家事法院常见的离婚周边诉讼类型,而且胜负其实很容易预料。
下载“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热话: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什么叫做“离婚周边诉讼类型”?就是为了要离婚,拼命告配偶,能告的、不能告的,通通都告,要让配偶疲于奔命,乃至于对他死心,愿意离婚。有时候则是为了报复,不让对方好过。所以,明明想要的是离婚,但结果告准前夫前妻一堆刑事官司,而且即便很难成立,但还是坚持要告。
例如,过去20年的家用都是配偶管理,但是老公突然有一天变成觉醒青年,发现为什么养一家四口竟然花去了他这么多钱,20年以后,他没存款、没房子,只是养大了小孩而已,又意外发现太太有把钱转帐到自己帐户,于是提出侵占告诉。或者是,跟先生吵架以后暂时分居,把家里原来的吹风机带走,先生告太太侵占或窃盗。甚至说家里平常有一颗钻戒、两双贵球鞋、三只好雨伞、四两重黄金,都被太太带走,所以提告窃盗。
其实,这些告诉都很难成立。
为什么?因为夫妻之间同居共财,很难区分东西是谁的,也很难证明是谁拿走、或者拿走的动机有没有不法所有意图,即便是谁出钱,也有可能就这么送给另一个谁了,这又该如何证明?而且检察官通常知道,提告的背后动机不是钱,是不爽、是恨。可是,法律处理的是违法,不是感情。这么多年,爱的时候什么都好,不爱的时候要置对方于死地,检察官当然不会想要当告诉人的小帮手。
那么如果自己有错,有没有可能借由大量提告,证明两个人已经有上百件诉讼,可见无法复合,借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呢?很难,除非这上百件诉讼,配偶也贡献一半。所以我的当事人如果无辜被告,我都会建议她忍耐,因为我们如果不想离婚,就要表示爱与包容,怎么可以对这个可怜的、很想离婚又无法离婚的小东西提告呢?
那么,配偶对于背叛婚姻者与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诉讼,算不算是婚姻中不可愈合的破绽?
不算,因为配偶是执行法律上应有的权利,并不是恶意对背叛者提告。所谓的侵害配偶权,是民事上对于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情节重大,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至于什么是情节重大,有公认的,也有法官自由心证的,通奸肯定是公认的情节重大,但老公只是发爱心给一个同事就不一定了,配偶对于这件事提告,只是伸张法律权利,怎么可以说,因此造成了婚姻不可弥补的破绽?如果没有前面配偶的行为,何来后面的提告?
等等,那一开始提的侵占或窃盗呢?为什么刑事的检察官跟民事的法官有双重标准呢?首先,刑事跟民事的,本来就是双重标准,刑事比较严格,民事比较宽松。再者,爱的时候什么都好,不爱的时候变成犯罪,这对于一般的检察官来说,感受不到被告的犯罪故意,反而觉得告诉人有浓浓的恶意。那么,检察官如何会起诉?
其实,对于出轨的配偶,最大的报复都不是这些,而是当他与第三者浓情蜜意的时候,提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诉讼,然后附在他耳边,温柔但坚定的对他说:“亲爱的,我永远爱你。”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