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假期去澳大利亚摘水果 8台女被逼“肉偿”换工时
澳大利亚工会联盟(United Workers Union)最近发表报告指出,8名持澳大利亚工作假期签证(即雇主担保临时工作签证)的台湾女子,在南部一个果园打工期间,竟被果园老板兼房东强迫提供性服务,以换取更多工时来支付房租和生活费。
报告称,该8名女子在澳大利亚南部河地(Riverland)一个果园负责采摘水果,时薪16澳元(约86港元),获工头兼房东安排入住一栋有3间睡房的房子,房租为每星期350澳元(约1,875港元),她们每人每周须支付120澳元(约640港元)租金、20澳元(约107港元)上网服务费,以及25澳元(约134港元)的租车费。
面对沉重的开支负担,8名女事主获工头开出“替代”条件,就是提供性服务来换取更多的工时;结果众女忍气吞声长达半年,才鼓起勇气向工头的上司投诉,扬言如果不撤换工头,以及替她们更换住所和安排交通,就会向传媒投诉,令事件曝光;目前8名女事主均已离开了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原先的规定是,持有效12个月签证者如前往北领地(Northern Territory)等偏远地区工作,可额外申请多一年签证;自2019年7月起,背包客只须在来澳第二年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的农业区打工满6个月,就可申请逗留多一年,即变相可以前后留在澳大利亚3年。工作假期有两种签证,分别是“子类417签证”及“子类 462签证”,前者适用于香港及台湾申请者,后者为内地申请者适用,两者的申请及续签条款不尽相同。
以往也有传出背包客被当作廉价劳工或遭性侵犯等问题,曾到澳大利亚进行工作假期的英国女子凯瑟琳(Katherine Stoner),就在农场工作时被性骚扰,后来她重返当地拍摄纪录片,以呈现工作假期黑暗的一面,其后不少网民表示甚有共鸣,纷纷指出自己或亲友工作假期间遇到的类似事件,促请当局加强打击以保障一众背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