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现实更残酷!台戒严时期看禁书可处死 逾20万人失踪死亡
文:台湾律师 吕秋远
《返校》这部电影,有点像是样品屋,时间对、地点对、大致上的形状也对,但就不是房子的真实态样。就像是1949年到1991年之间的台湾的真实情况,没办法用一部电影、一部小说,就能描述万一的。
为什么?因为真实的人生,没有电影这么浪漫与轻松,而是非常的残酷与荒谬。
检举匪谍可发大财
例如说,你想发大财吗?追女生失败,想要报复吗?根据《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14条规定,对因匪谍案没收之财产,承办人员可得35%之奖金,如果想发财,匪谍是可以抄家的,抄家以后有3成5的比例可以分钱。所以,想把他的钱,放到自己口袋里,不用偷、不用抢,检举他是匪谍就好,国家保证让你发大财。这么好康的头路,当时可是一条让自己一夕致富、别人家破人亡的好捷径。
如果觉得情敌很碍眼、拒绝你告白的人很机车,那就检举她知情不报。同法第9条规定,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或纵容之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人就会被抓去关了。证据不够怎么办?如果警备总部有熟人,还是可以去检举,警备总部可以不经法院审理,直接让这个人去受感化教育,期间不定,等他悔改再说,就像现在的中国伊斯兰教民一样。如果被指控为匪谍,这辈子大概完蛋,重新投胎比较快,亲人一并连累变黑、没有朋友愿意靠近、永远找不到像样的工作,谁雇用你谁倒霉。这部法律,直到1991年才废除。
年轻妈妈被枪决的一幕
所以,看《鹿鼎记》不要只看到“他奶奶的”,看一下吴之荣好吗?当时他怎么制造文字狱的,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应该印象深刻。
丁窈窕,29岁被枪毙。她在台南女中毕业后,到邮局工作。当时有一个烂人想要追求她的好友施水环,丁窈窕建议她不要接受这个人追求,因此这位烂人怀恨在心,刚好看到丁窈窕的桌上有一本禁书,于是向警备总部检举,不过她同事吴丽水在信件还没寄出去的时候就拦截,所以暂时没事。但是,后来吴丽水被诬陷发展共产党邮局支部,可能因为挡不住刑求,供出当时有拦截信件的事情,并且“坦诚”自己有发展共产党组织,于是丁窈窕被逮捕入狱。当时丁窈窕已经怀孕,还是一样关押在牢里,小女儿也慢慢知道什么叫做枪毙,后来枪决的时候,小女儿哭得死去活来,为了分开他们两个,小朋友的头发还被扯下来。
电影无法演出小女儿的头发被扯下来、往后她的一生背负“妈妈是匪谍”阴影、丁窈窕拿刮胡刀片想自杀、他先生几乎发疯的往事,也没办法重现小女孩咬著妈妈的衣服以后哭喊:“我妈妈不是坏人,你们不要枪毙她。”的场景,因为那太残忍,就像是《辛德勒的名单》没办法做到重现集中营的惨状一样,任何有人性的人,都不可能看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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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万人直接失踪或死亡
那段期间,大约有20万人以上直接失踪或死亡,间接受害者不计其数,受害者不分所谓的本省、外省籍,约为6:4。因为政治因素被逮,即便因为当时所谓“安定社会”的需要,还是很夸张(反对国民党就要判刑?)。因为看了一本书、参加一个读书会而被刑求判刑,那就更恶劣,更不要说当时只是建议“朋友不要接受坏人追求”、“拒绝不喜欢的人追求”、“被朋友嫉妒、讨厌”,所以自己不见了、爸妈不见了、小孩不见了、朋友不见了。到现在,尸骨找不到、加害者抓不到。
要说民进党把这件事当提款机,每到选举就拿出来用,不如问问国民党,究竟有多少受难者的冤魂,仍然盘旋在台湾岛上。杀人偿命,是许多台湾人的想法,但是死亡、失踪超过20万人,你跟我说是时代悲剧,完全不需要追究。还有人说,钱也赔了、名誉也恢复了,不然你还想怎样?这是撕裂族群。
没有真相、没有凶手的大屠杀
嘿!凶手在哪里?制裁判刑了没有?别忘了,外省人的死伤也很惨重,这又跟撕裂族群有什么关系?德国为了犹太人,道歉了几次?审判了几次?真相又是如何的调查与发布?现在可是有一大群人,看到真相调查就说是东厂,完全忘记台湾这个集中营,当时大量发生的悲剧。纳粹到现在,还是不可能在德国提起的符号,更没有参选的机会。反观台湾,当时的执政党,现在可是可以提出总统候选人,立委据说可以过半,还拼命要大家发大财。
一场长达42年的屠杀、没有真相、没有凶手。而这一部电影,不过只是把一点点事实讲出来而已。没办法回到过去了解实体,至少进电影院,看看样品屋长什么样子好吗?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