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捉800条王锦蛇赚10万人仔 被捕判罚20万兼坐监 原因是…
如果本身是捉蛇高手,上山捉蛇可能是“无手生利”的生意,但广西一名男子却因捉蛇变“足虫”,被判罚款兼要坐监。该名25岁男子经常上山捉蛇“帮补家计”,其后发现俗称“菜花蛇”的王锦蛇有价有巿,一年多内和朋友一起捉了800多条,赚到10万人民币(约11万港元)。不过,王锦蛇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更是浙江省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广西男被揭发偷捉蛇后,因非法狩猎罪而被判刑1年6个月,还因国家资源损失而罚赔20万人民币(约22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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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25岁广西人罗某,10多年前与父母到临安定居,他靠拉货物赚的钱不够用,且欠下少钱。由于罗某小时候有捉蛇经验,遂上山捉蛇“帮补家计”,又发现王锦蛇价格高兼受欢迎,故成为其重点捕捉对象。2017年4月至7月,他买了几十个笼,到临安昌化镇附近的山上,用装鹌鹑的笼诱捕了80多条王绵蛇,转售后赚到约1.2万人民币(约1.3万港元),让他初尝甜头。
罗某翌年再约朋友一起捉蛇,但当时他已从网上得知捉王绵蛇是犯法,父亲亦劝他不要再捉。但罗某见利润高而不愿收手,与朋友王某及曹某一起几个月内再捉了逾730条王锦蛇,然后以约8.8万人民币(约9.7万港元)转卖给黄某、张某。去年8月30日,公安在一次巡查中,发现罗某在屋内藏了30多条王绵蛇,才揭发整宗案件。
罗某的捉蛇行为祸了大祸,因为王锦蛇属国家“三有”的保护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更是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名录》,每条王锦蛇的整体价值约300元人民币(约330港元)。王锦蛇无毒,但却是毒蛇和鼠类的克星,在临安的山上很容易找到,由于是牠是鼠类的天敌,如被滥捕就会影响整个生态平衡。
法院认为罗某等人的行为损害公众利益,罗某干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刑1年6个月,而涉事的王某、曹某,分别因非法狩猎判刑1年及1年4个月,但分别获缓刑1年6个月及2年。另外两名被告,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约5500港元);黄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约3300港元)。
另外,检方认为罗某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着国家资源损失向他们索偿20万元人民币(约22万港元),法院已同意判令罚款。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