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十种老大人态度 律师吕秋远10点提示:不要拿遗产勒索孩子
文:台湾律师 吕秋远
关于遗产的问题,我最常说的就是:“最遗憾的事情,就是人还没死,钱已经花光,以及人死了,钱还没花光。”不过有些长辈,就是不喜欢把钱花光,而是喜欢留下遗产,让晚辈争夺、让律师赚钱,所以有些话必须提醒这些老大人,这可是累积了很多人惨痛的经验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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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老是说,我死了这些钱都是你的。
那么有些晚辈就会每天想,你怎么还不去死。你可以把钱捐给孤儿院、老人院,做癌症研究、造福世界。儿女很厉害的话,根本用不到;儿女很糟糕的话,根本增加他作恶的能力。
2.老了以后,省钱是本能,花钱是本事。请尽量把钱花掉,而不是留给后人。
明明身上还有些老本,但就是想要攒下来给孩子,生怕他们往后受苦,索性就让自己受苦,该花的不花,不该花的更不花,变成了孩子口中的吝啬长辈。请对自己好一点,因为来日无多了。
3.没养过小孩,就不要去跟他们要扶养费。
不要这样!这很伤人,小时候伤他们一次,现在又再伤他们第二次。都没照顾过孩子,只觉得自己当年做那次性行为的精子很争气,所以就可以对孩子伤了再伤吗?他们没欠你,而你欠他们,别让自己成为孩子的冤亲债主。而且民法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曾经弃养小孩,情节重大,是不能请求扶养的,请别让法官打脸。
4.养过小孩,也别以为他们是你的提款机。
照顾孩子本来就是应该的,这不只是民法上的扶养义务而已,还是一个人的道德义务。所以即便养过孩子,他们可以健康成年,对你应该就是最大的安慰。不要把孩子当作空白支票,拼命要他们作保、当人头、拿钱,你没这么了不起,可以毁掉他们的人生。
5.遗嘱要先写好,不公平没关系,但是要先让大家知道内容。
遗嘱,可以自己手写,也可以请公证人公证。但是无论如何,请先让孩子知道内容,不要藏起来。如果孩子有意见,至少可以在自己生前就讲清楚,不要自己想作好人,让遗嘱里的孩子当坏人,然后兄弟姊妹为了财产在爸妈死后就不互相往来。
6.尽量不要重男轻女,根据英国研究,女儿照顾老爸老妈的可能性比较高。
虽然遗产不一定要给照顾自己的人,但是根据台湾的特殊国情与实证研究,病床上的老大人,女儿或者媳妇出现的机率较高。
7.不要拿遗产诱惑或勒索晚辈。
不想给孩子就算了,但是拿遗产当筹码,其实只会让晚辈阳奉阴违,不用到殡仪馆,他们甚至会在病床前就开始数钞票。
8.不要偷偷想把遗产过给谁,然后装傻说不知道。你的财产,爱给谁就给谁,不需要隐瞒。
如果真的偏爱哪个孩子,生前就过给他最好,而且同样要告诉其他孩子,免得往后其他人以为财产被大哥、小妹偷偷侵占。想给谁就大方点,不需要扭捏,这些钱都是自己赚的,本来爱给谁就可以给谁,自己说出口以后,省得儿女之间彼此猜忌。
9.觉得自己精神状况不好,提早要求子女为自己做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并且要指定监护人。
如果有老年失智的前兆,请提早立下意愿书,要求子女在这一天来临时,为自己提出监护宣告;或者在自己还可以的时候,先提出辅助宣告,让信任的人担任监护人,管理自己的财产。如此一来,就不会有财产纠纷发生。
10.不要老是要晚辈抛弃继承,毕竟生前抛弃继承无效。
不想让某个孩子继承遗产,那就生前赠与给其他人,而不是要求这个人抛弃继承,因为还没死以前的抛弃继承无效。当然,赠与给别人以后,就不要想拿回来,撤销赠与没这么容易。
关于遗产,我的态度向来是“朕没给的,你不能要”。关于遗产的态度,总之就是别把这些身外之物当作控制子女的工具,好好用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快乐,这才是金钱最重要的目的。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