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游行零冲突 提名“香港人”攞诺贝尔和平奖得唔得?
民阵于昨日(16日)再次发起反逃犯条例游行,最终号召出近200万黑衣人走上街头,填满铜锣湾、湾仔及金钟大街小巷。虽然人多但却没有发生大型冲突,一幕幕民众“摩西分红海式”自动开路,让予救护车行走的片段更是感动全球,整个游行气氛和平而团结,令不少人直呼“香港人应该要攞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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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于连登讨论区以“认真 香港人有无可能提名诺贝尔和平奖”、“今日游行绝对有资格问鼎诺贝尔和平奖”等等为题,指出昨日游行有约200万参加者,都没有发生大型冲突,坚守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自动让路畀救伤车或巴士、成个过程守秩序冇争先恐后,大家都冇因为行极都未行到而鼓躁、悼念烈士亦都井井有条唔会打尖插队,完全冇位畀班人入话暴力暴动暴徒”、“呢D嘢我相信冇乜国家可以做到”,故讨论“香港人”是否能获提名角逐诺贝尔和平奖。
诺贝尔基金规定,合资格提名人包括:
.一个国家的现任国会议员、政府官员或内阁成员,以及在任国家元首
.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及常设仲裁法院成员
.国际法研究院成员
.国际妇女争取和平与自由联盟行政成员
.历史、社会科学、法律、哲学、神学及宗教学科的大学教授、退休教授、研究所总监
.历届和平奖得主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现任和前任成员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顾问
许多网民都支持提名的提议,“200万人出嚟,第2日都可以集体散水返工先系奇迹”、“虽然唔系话做过咩济世为怀嘅事,但香港人一次又一次过100万(人)嘅和平示威,真系好少见,面对警察疯狗式嘅清场,香港人都将伤亡减到最轻,遇到记者no gear(无装备)采访,仲无私咁牺牲自己装备畀佢,我哋只系纯粹咁唔想畀任何人无缘无故被送中,真系无见过香港人变到咁无私大爱”、“香港人其实都系香港最好嘅风景”。
每年和平奖产生过程:
9月起至翌年1月31日开始接受合资格提名人提名。
2月1日前将提名交至挪威诺贝尔委员会。
2月至3月将由委员会评估候选人的工作,并筛选出最终入围名单。
3月至8月是顾问审核期。
10月委员会最终投票表决和平奖得主并公布。有关决定不得被推翻。
12月10日和平奖得主到挪威奥斯陆领奖。
获提名者的身份及其他资料必须保密至50年后才可公开。
不过亦有人对提议有保留,担心会令游行抗争目标变得模糊,“目标系达成所有诉求,和平奖唔系我哋要嘅嘢”、“我宁愿唔要呢个奖,换嚟撤回所有嘢”。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不限于个人,过往亦有组织获颁奖项,例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曾先后3次获得该奖项。而去年美国12名国会议员亦曾去信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提名三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以及“雨伞运动”,竞逐2018年诺贝尔和平奖,信中指三人发起的雨伞运动,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民主运动,对香港法治、人权及政治自由具贡献。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