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打伤眼 温州父闯校乱刀捅死9岁男同学 自首后被判死刑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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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女心切不能成为杀人理由!内地温洲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去年9月发生骇人命案,一名林姓家长为了报复女儿眼睛被打伤,持刀闯校园捅死9岁男同学。事件在当地引起热议,甚至一度误传女生被戳盲。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认为林男即使自首,但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故意杀人罪”罪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林建厦“故意杀人罪”罪成,被判死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微博图片)
被告林建厦杀人后坐在案发厕所抽烟,报警等公安到场。(微博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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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于去年9月19日下午,被告林建厦(36岁)的女儿就读小学四年级,与9岁叶姓男同学发生争执,女儿被打伤眼部。林男要求叶同学向女儿公开道歉,但遭拒绝。两日后,林男携带生果刀进入小学,将叶带入厕所,用刀狂捅,令其颈背多处受伤。林男事后自行报警等待公安到场,期间坐在厕所抽烟,此时叶已重伤倒卧血泊中,送院后终告不治。

杀人后,林男向警方宣称自己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经治疗后临床症状已消失),但其辩护律师声称,林男是第3级精神残疾人士,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林男又供称“人是我这个驱壳杀的,但我的灵魂没杀人”。然而,经鉴定后,法官认为林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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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昨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官认为林男持刀杀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情节恶劣,对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被告自首,但不足以轻判,故法官依故意杀人罪,判处林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者父亲接受内地传媒访问时,感谢法庭还了儿子一个公道,“宣判书今天收到了,读给孩子听,接下来我就把孩子那边的事情办好后事”。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