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老板捉正OL吞公款反做媒 指嫁给男同事对方愿帮赔百万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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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28岁的陈姓女子在外欠钱,为了还债,偷用公司名义订购加工原物料,然后直接载到资源回收场销赃变现。老板发现后,有意以150万元台币(约港币37.5万元)和解,还帮她说媒,介绍愿意帮忙出100万元台币(约港币25万元)和解金的男同事给她认识,但为筹不出剩余的50万(约港币12.5万元),事情还是破局;陈女最后被新北地院依欺诈、背信罪判处4月徒刑和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罚金,而民事部分得再赔公司台币468万余元(约港币117万元)。

公司老板收到原物料厂商请款,察觉有异,私下和解不成,最后选择报警,叹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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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陈姓女子在金属加工厂担任采购员,工作约莫半年,月薪台币26000元(约港币6500元),因为背负庞大债务,所以把歪脑筋动到公司头上,2015年间三度以公司名义订购黄铜原物料,然后委由不知情的司机载去回收场变卖,不法所得台币67万余元(约港币17万元)。

公司老板收到原物料厂商请款,察觉有异,私下和解不成,最后选择报警,叹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原来,陈女进公司只有半年,但已经请了快30天的假,各种请假理由都有,甚至还捏造妹妹罹患癌症和过世消息,连假讣闻都印了,直到老板打电话到她家致意,谎言才被戳破。

老板更说,陈女前后总共订了9吨黄铜,如果做成产品贩卖,价值至少台币500万元(约港币125万元)。曾经有想过原谅她,开出150万元和解金(约港币37.5万元)的条件后,也帮她介绍愿意帮忙还钱的男朋友,但她凑不出剩余款,只好告上法院。

陈女在法院开准备程序时表示有意愿赔偿,但之后辩论时就没有出庭,也没有具状表示任何意见;法院审酌双方原先签的和解协议,内容写明赔偿金台币500万元,而陈女也有依约赔偿了31万余元(约港币8万元),因此判她须再赔偿剩下的468万余元(约港币117万元)以及4天丧假的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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