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模在家洗澡 遭男子闯入企图强奸 仅用一招便劝走对方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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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施姓厨师趁网拍女模洗澡时,掏出生殖器欲性侵,他拿浴巾裹住女模头、阻止她呼救。女模冷静问“你到底要什么?”,他答“我不是要钱”,女模要他好好谈,还请他先到客厅坐,让她先敷个脸。施拿出身分证自我介绍,两人互相加LINE,他1个小时后离去,女模躲过性侵。施一、二审都被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施见她在浴室洗澡,起意性侵,女模挣扎、倒地,但仍保持冷静,问“你到底要什么?”,施松手,起身后退。(Getty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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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的施姓厨师因这起性侵未遂案,遭采验DNA,检警因而破了11年前的冷案。施2008年1月1日凌晨在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尾随女子回家,趁她开启1楼大门时钻入,在楼梯间性侵对方,因苦无线索,直到女模案后才宣告侦破;台北地院去年12月依今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他7年8月徒刑。

施去年3月22日凌晨3点,同样在中山北路2段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女模冷静用这招劝走淫贼 点图看看案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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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坦承有掏出生殖器,原本想强奸她,但从头到尾都没有碰到她下体。

女模认为一审仅判施4年徒刑过轻,请检察官上诉。检方认为若不是被害人冷静早已遇害,施不是出于己意中止犯行,且被害人事后萌生轻生念头,失去正常社交能力,应严惩施。

高院认为,依当时周遭环境来看,若不是施自行停手,可能就性侵既遂,施中止犯罪,依刑法规定可减刑。高院考量施深夜尾随被害人、侵入民宅,性侵独居女子,对夜归女子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被害人拒绝和解,一审量刑适当,驳回双方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判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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