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2岁半男童抽中宝马 主办商反被指违法需罚款 咁架车点算?
撰文: 李纳德
出版:更新:
大奖被抽走,举办抽奖活动的超市居然被罚钱?广西一名2岁半男童在超市抽奖抽中一辆宝马房车,令一众网民羡慕不已。不过,因为奖品价值高于5万元人民币(约5.8万港元,下同),被内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最后涉事超市因违反不当竞争法,日前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
下载“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热话: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事发于去年12月中,广西玉林市容县一间超市举办20周年抽奖活动,“购物满38元即可获刮刮乐一张,即有机会抽中宝马小车一辆(使用权)”。最后一名只有2岁半的男童抽中了宝马,事件引来网上激辩,因为根据传单,男童得到的只有“使用权”,估计用完是要还给超市的。
事后超市经理表示,奖品已经被领走,男童的监护人即场开走了宝马,更进一步指,宣传上虽然只写上“使用权”,但实际上整辆车的所有权都归中奖者。事件在网上疯传,亦吸引了内地部门调查,因为这份奖品的价值超过了5万元人民币(约6万港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容县工商局透露,这辆宝马的实际价值超过了14万人民币(约16.7万港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即抽奖奖品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因超市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故只罚款5万元人民币。至于被男童抽走的宝马房车,超市指中奖者不需归还及受罚。
(中新网/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