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轮车疑内地高速公路出没 青年无安全装备狂飙 网民嘲玩命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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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轮车近年虽然大热,但在中港两地驾驶仍属违法。最近网上疯传一条影片,显示一名青年在没有任何安全装备下,疑似在内地沿高速公路违法驾驶电动单轮车风驰电掣,车速之快媲美公路上其他车辆,更引来其他车上乘客高呼,短片同时被民耻笑,留言指他“玩命”,更笑问“行到无电咁点”。

一名没有安全装备的青年坐在电动单轮车沿高速公路风驰电掣。(网上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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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各大群组今日疯传一条片长约15秒影片,可见一名穿上黄褛、孭住背囊的青年,坐在电动单轮车沿高速公路风驰电掣,车速快到可以赶上其他正常车辆,情况险象环生。拍片者与其他乘客乘搭另一架车辆,在对面拍片,并用广东话两次大叫“咪过界”,片中未有交代事发地点及时间,但其他车辆车牌呈绿色,和内地车牌颜色相若,相信事件发生在内地。

短片引来网民热议,有人表示“部嘢好快”,亦有人留言指“起码戴个头盔啦”,更有人指“已经告得”,有网民笑问“行到无电咁点”。

电动单轮车近年在中港两地大行其道,根据淘宝网,有电动单轮车售价最少1099人民币(约1200港元),有火焰、涂鸦及街舞等图案供选择,电压大约60伏特,标榜原装进口锂电池及智能平衡芯片,最高时速达每小时10至15公里,总共可以行走15公里,但强调用户切勿自行改装。

不过在中港两地驾驶过电动单轮车均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视电动单轮车拥有动力装置,属于机动车,但不符合国内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所以不会发牌,换言之,一旦使用电动单轮车,即属违法;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由本月1日起,任何人在北京市内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即属违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判处200元人民币(约225港元)罚款。

淘宝发售不同牌子的电动单轮车。(淘宝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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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汽车指任何由机械驱动的车辆,电动单轮车被视为汽车,但其设计及构造均不符合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的规定,所以不能登记及领牌,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驾驶即属违法,罚则以不超过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9个月为限。2017年12月的《警讯》更提及,在私人地方驾驶电动单轮车牵涉复杂条文,也未必可以使用。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