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乘客搭车执19万交九巴 律师:无人认领都唔入佢袋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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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拾遗是美德!早前有乘客在巴士拾获一大叠合共19万元的钞票,他未有见钱开眼据为己有,而是将“失物”交予站长,最后顺利物归原主,事件圆满结束,但若然物主在3个月后,一直未有现身认领,该19万元会否归拾获者所有?有法律界人士指,若在公共巴士、港铁范围及机场拾获他人物品,即使交给警方后无人认领,失物的拥有权仍是属于相关机构,未必会交予拾获者,当中按九巴机制,找不到物主会自行处理失物,如为宾物就会作拍卖,所得款项会捐赠香港公益金,亦即是就算是次九巴最终找不到物主,那名诚实乘客也不会因而领到有关现金。

有诚实乘客搭车拾到19万元,转交九巴代为处理,职员即场点算金额。(车长群组图片)
有好心乘客将在巴士检获的19万元现金交到大埔富亨总站,最后成功物归原主。(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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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达明律师指出,基于方便物主尽快认领,一般会将失物交予发现物品的所属机构职员,而非即时交给警方。如市民在巴士拾到他人财物,多数会交给巴士职员代为处理。至于如何处理失物属于民事法律,警方会按《警队条例》第232章第40条(3)的规定,3个月后若无人认领,失物会发还拾获者。

至于在公共巴士、港铁范围或机场发现失物,根据《公共巴士服务规例》、《香港铁路附例》和《机场管理局附例》,这些机构具合法权利自行处置有关财物。即使拾获者最后决定将失物交到警方,3个月后若无人认领,失物也不会归拾获者所有,警方会交予机管局、港铁及巴士公司处理。

九巴会在三个月后将无人认领的失物交予拾获者,但最后拾获者不领取,会将失物拍卖及捐予公益金。(资料图片)

不同巴士公司的处理手法略有不同,其中九巴失物组会根据失物资料尝试联络物主,而身份证明文件及银行咭等则会被寄回签发机构。若未能联络失主,九巴会保存失物3个月,如3个月后无人认领,失物组跟据香港法例联络拾获者领取物品。如拾获者不领取有关失物,则九巴则会将该失物拍卖,所得款项会捐赠香港公益金。

新巴及城巴的条文则是如失物属容易腐烂或有危险性,职员会即时处理,若3个月无人认领,便会直接将金钱捐赠及将失物义卖作慈善用途。

港铁公司会保留失物1个月,如无人认领,将成为港铁的财产,可以出售或其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处置。(资料图片)

至于港铁则指明一切其他物品或物件在归港铁公司管有后须由港铁公司保留1个月,在期限届满后,如无人认领,该等失物即当作成为港铁公司的财产,不受一切其他权利及产权负担的影响,港铁公司即可以出售或其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处置。

机场方面,失物一般会存放3个月,逾期会交政府物流处拍卖,所得款项将作慈善用途。失物会按日期分类存仓,贵重的电子产品、证件和银行卡等在独立房间保存,容易变坏的食物则只保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