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过后】女员工迟到收警告信 上网抱怨后被炒 上司:她违约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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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过后全港交通严重受阻,特首林郑月娥呼吁劳资双方互谅互让,反更易令雇主及雇员起冲突。有网民在连登讨论区图文并茂发帖,称住在上水、到元朗一间兽医诊所工作的女友人,周一(17日)早上通知上司东铁线大挤塞,最后花约400元、迟到3小时才回到诊所,但上司不体谅,该女在网上吐苦水,但被资方发现,以上班迟到及公开公司机密资料为由发出警告信,其后在没有补钱的情况下被解雇。
涉事上司为女兽医,她接受《香港01》查询时反驳,指诊所老板要求当日开门营业,被炒女员工承认当时身处寓所,根本没有尝试出门返回诊所,加上她收到警告信后仍在网上乱骂,多次违反合约中“不得公开公司机密资料”及“发出言论影响公司声誉”的条文,严重打击士气;如女员工即时辞职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所以诊所与她商量后,由资方“做丑人”,即时将她解雇,故没有向她发放代通知金。诊所欢迎当事人透过律师或劳工处跟进事件,望对方切勿继续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

有网民在连登讨论区图文并茂发帖,指女友人山竹过后首日迟到约3小时,在网上吐苦水,但被资方发现后发警告信,最后更被解雇。(连登讨论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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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巴打昨在连登讨论区发帖指,其友人住在上水,在元朗一间兽医诊所工作,山竹翌日、即本周一(17日),上水站内有告示指“列车服务只维持到罗湖或落马洲,东铁线来往大埔墟站至上水站之列车服务暂停,免费接驳巴士暂停”,女事主形容“无车返公司”,经公司WhatsApp群组通知女兽医上司,但对方要求她“搭车去西铁线…再望住东铁呢个牌都冇用”,更问“有冇人可以帮吓呢个路痴”,最终女事主“都有call到车搭左(咗)3个钟…400几蚊返到去”。

女事主深深不忿,事后在自己社交网站facebook上载上述对话,更大吐苦水指“未试过返一份工系咁样,一早无车唔系我想…无东铁唔会出到西铁线,无巴士、无火车、无的士…真系好嬲,乜嘢老细体谅员工”,更留下3个中指符号,未知帖文当时有否提及涉事诊所及上司全名。

楼主又说,怀疑有人通风报信,女兽医立即致电女事主要求删走帖文,至翌日、即本周三(19日),女兽医更发警告信,内容指她迟到及在网上公开公司机密,影响公司声誉,要求她“一系收咗信就对住同事扮无事,一系就即刻赔钱走”,甚至恃住认识不少兽医同行及自己丈夫是律师,向她表示“唔好玩嘢…斗唔过…唔使旨意出去揾工”,女事主决定先收信,但已经考虑辞职,为此事“劲嬲又好唔开心,呢几日都净系饮酒唔食野(嘢)”,体重由大约40公斤,大跌至30几公斤,并指女兽医昨日在没有补钱的情况下解雇女事主。

楼主不值女兽医所为,所以在网上公开事件,亦指女友人“好惊畀(俾)人告,净系识喊”,最终决定先“清晒公司嘢,(随后)返屋企揾返张合约,再去劳工处”,了解资方行为是否属于无理解雇。 

东铁线本周一早上瘫痪,逾千人挤在大围站内无法上车。(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涉事女兽医上司接受《香港01》查询时解释说,诊所老板当日要求所有员工都要返工,适逢有新人第一日上班,而涉事女员工负责指导新人工作,当日亦讲明“预咗迟到,唔会扣勤工奖”;女兽医指有致电各人了解所在位置及返工是否有困难,惟两次致电女员工不果后,最后收到女员工的WhatsApp通知“返唔到,无车返”,及发送上水站告示图片,女兽医承认曾形容对方为路痴,但表示曾告诉她公司会出钱,故要求她“call车”到附近西铁线车站,以便乘搭列车到元朗,虽然最终女员工迟到,但仍有上班工作。

随后老板知道有女员工在网上吐苦水及上载公司WhatsApp群组部分对话内容,于是要求女兽医跟进,女兽医及其他兽医向该名女员工了解,其间她承认上水站告示图片由家人拍下,自己则转载到公司WhatsApp群组,并承认自己当时未曾离开寓所,没有尝试返回诊所。基于女员工疑似“趁乱射波”、影响公司声誉及公开公司机密资料,诊所向她发出警告信,但对方仍然在网上乱骂,严重打击士气。

至昨日,女兽医再与女员工商讨,如果她选择辞职即时走,需要向公司赔偿一个月代通知金,但若由公司以违反合约中“不得公开公司机密资料”为由解雇,公司不会支付代通知金,但扣除大假、年假及早前未能完成的课程的费用,她仍需向公司支付约1700港元,经商量后最终由公司解雇女员工。

女兽医亦指,离职信亦写明离职后不得发布任何言论影响公司声誉及公开公司机密资料,劳工处暂时未有联络公司协助调查,强调若当事人有任何问题,可以透过律师或劳工处跟进事件,望对方切勿继续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

东铁线本周一早上瘫痪,逾千人挤在大围站内无法上车。(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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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特首林郑月娥所说的“互谅互让”只是人情,雇主大可以不理,但亦需要视乎工作合约而判断今次事件是否无理解雇,若合约规定员工不能发出言论影响公司声誉及不得公开公司机密资料,一旦有人违反,公司有权不支付代通知金即时解雇。

陆又说,员工在没有提及公司名称等资料的情况下,在fb吐苦水,需要视乎帖文内容而决定是否违反合约,即使帖文没有交代到哪间公司,但员工在fb个人资料或其他帖文上交代过自己在哪间公司工作,仍属违反合约,故建议雇员循法律途径向雇主追讨,切勿随便在网上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