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范文反对年轻人申公屋 指不应抢新移民住公屋机会

撰文: 何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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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价高企“上车”是不少年轻人的梦想,惟不买楼就等如不上进吗?有网民在讨论区分享文章,反对申请拨资源兴建年青人公屋,指年轻人申公屋对社会弊多于利,社会上如新移民等亦有住公屋需要,年轻人不应抢走入住机会。
有关内容引来网民争议,有人认为文章偏颇,认为“公屋本身就喺俾香港人住”,没有理由新移民优先,又斥有关说法是赶绝香港年轻人。

范文是就申请拨资源兴建年青人公屋向香城房屋委员会表达个人意见为题的公函。(网上图片)

一篇文章截图近日于fb群组和WhatsApp群组疯传,该篇范文没有标明出处,出版社与作者名称不详,而且只得一页,未能看出前文后理。

其实有关范文早在上月于连登讨论区出现,楼主当时分享整篇范文,以一名中五学生向“香城房委会陈主席”发信,以示范公函格式,内容有关该学生就申请拨资源兴建年青人公屋一事表达个人意见,内文中学生认为年青人申请公屋对社会的影响实是弊多于利。

范文阐述18岁为申请公屋的年龄下限不是善用社会资源之举,是与有需要人士争夺社会资源无异。(网上图片)

文中指18岁的年轻人或大学生将来较有能力置业,若轮候公屋“变相与真正有需要的贫困人士争夺资源”;又指年轻人应争取向上流动的机会,非消极地占用社会资源,年轻人不应取巧,视公屋为申请居屋的跳板,因这样会“抢走了真正有需要者的入住公屋的机会”。

文中又提出房屋委员要顾及社会上不同类型人的需要,如低收入家庭、新移民等等,指年轻人的需求没有那么迫切,“我认为市民的住屋需要是极待改善的,但首先要兴建的绝非年轻人公屋”。

又指若年轻人只关注眼前利益申请公屋,有沦为社会寄生虫之嫌。(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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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民猜测这篇范文是中学中文科的综合练习而非通识科练习,指文章右侧设有分析“段落大意”和“过渡段”,而相片的右上角可发现中国语文科5个字。

惟有人不同意文章内容,直斥十分偏颇,狠批文章编辑有帮中学生“洗脑”之嫌,而力数年轻人申请公屋非好事的说法,其实对年轻人亦不公平,是“赶绝年轻人”,质疑如年轻人靠政府即不上进及“废青”,那同样无力在港生活的低收入家庭或新移民,也一样对港没贡献,并反问为何同为社会资源,年轻人却没资格申请。

有人批评范文“仲衰过小学生作文”、“逻辑乱哂大龙,,咁样去荼毒学生”,更有热衷阴谋论的网民质疑:“好多教科书为求通过教署审查,更离奇的内容都写得出”。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