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台女被骗做小三多年心有不甘 吕秋远:带着微笑继续前行

撰文: 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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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对方蓄意隐瞒下,莫名当了多年的小三,在知道的当下也选择了跟对方分开,一开始有想到要告知对方的老婆,但朋友说也许他回家后是个好先生好爸爸,何必去破坏了另一个女生跟小孩的幸福呢?
某方面来说无知的人是幸福的。也许这样说有点矫情,但在那当下我是认同我朋友的观点的,而我想的是做错事的都是大人,而承受苦痛的永远都是小孩,小孩何其无辜?我终究选择了沉默,可是我总有一股不甘心的气梗在心里,为什么这个男人可以这么的幸福?律师我该如何去排解这个不甘心呢?

台女在情人蓄意隐瞒下当了多年小三,最后决定选择离开对方。(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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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台湾律师吕秋远的回应:

这位思绪混乱的不甘心妹子,编剧坂元裕二在日剧《四重奏》有一句非常有名的台词:“人生には3つの坂があるそうです。上り坂、下り坂、まさか。”意思是说,在人生中,有三种坡道。上坡道、下坡道、万万想不到。在爱情与婚姻里,多得是万万想不到。在万万想不到以后,他是不是幸福,不关你的事,但是你幸不幸福,是你跟你家人、朋友的事,所以我试著帮你整理一下思绪,让你知道你做对什么、想错什么、还有,你的心态可以是什么。

你做对什么?在这件事情里,你唯一做对的事情只有:在知道你介入别人的婚姻以后,立刻选择与对方分开。你不要以为这件事很容易,事实上,大部分莫名其妙介入别人的婚姻里的人都很难抽身,因为都是先有后昏,先有了甜蜜的感情,后来被残酷的事实打昏。对方会告诉你,“我跟老婆早就没有感情,我们已经在谈离婚,请你要等我”,然后一谈就是三十年,让你等到花儿也谢了。所以,很庆幸你就这么果决的离开,深夜问题多,平安回家最好。

被骗台女心有不甘,一度打算向对方妻子踢爆他偷食的事。(视觉中国)

你又想错什么?第一,你怎么会“多年”后才知道他已婚?交往的时候当然不方便请他拿身份证或户籍誊本给你看。但是,你总是可以去他家走走、看看他爸妈、认识他朋友。这么多年以来,难道你只认识他一个人?其他的道具背景通通不存在?这实在难以想像。

第二,他会不会是一个好老公与好爸爸?他可能是好爸爸,而如果把“跟你约会的时间”拿来陪小孩,或许他会是个更好的爸爸。至于好老公?你脑袋有事吗?背叛婚姻跟你在一起,他是好老公?

最后,你以后可以怎么做,这才是重点。其实我认为你沉默是对的,但不是因为顾及他家的幸福。坦白说,他家是不是幸福关你什么事?你不是在演大爱台,不用这么体谅别人,你也不是慈济功德会,不用做资源回收。可是,我倒是要请问你,你如何证明你不知情?不好意思,当你被告通奸与侵害配偶权,理论上应该是告诉人或原告要证明你知情,但是实务上很悲哀,老是要被告来证明自己不知情。你怎么证明?无法对不对?你可以证明存在的东西,但是如何证明不存在的事物?

对方妻子可能因太爱丈夫,或是需要丈夫的经济资源,而默许丈夫出外偷食。(视觉中国)

于是乎,当你告诉他太太,你会有两个下场,第一种情形,就是他太太装聋作哑,对你视而不见,但是这个男人就人间蒸发,你再也联系不上他。然后当你想要试探看看,所以跟这个女人联系,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悠悠的叹气,然后跟你说:

“唉,你已经是第十五个跟我这么说的苦主,我老公就这样,请你放过我们家庭吧!”

有没有觉得很TMD(编按:他妈的)的不爽?他老婆默许耶!有没有这种人?有,而且那是因为太爱她老公,已经习惯于自虐,或是因为需要他老公的经济资源,不能轻易放手。甚或是她早已原谅他,习惯睁只眼闭只眼,只希望你这只狐狸精尽速退散。

刘以鬯的代表《酒徒》成为王家卫拍摄电影《花样年华》灵感来源。(《花样年华》剧照)

第二种情况,你就身陷危险了。老婆认真的决定对你提告,但是放过她老公。这时候,你会想要来一次刘雪华式的哭喊:“天啊!天啊!上天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你要跑地检署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那个杀千刀的贱男人,竟然出庭作证说你早就知道他已婚。然后地方法院的民事判决,也有这个男人主动提供的简讯与亲密照片,证明你跟他到处同游、感情亲密。你声嘶力竭的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却毫无办法可为。最后,你被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易科罚金12万。民事部分要赔偿老婆40万元。而且老婆还打电话给公司的总经理,说要小心你这只狐狸精,哭哭啼啼的跟你老板抱怨你一小时,一个月后,你就收到公司开除你的简讯。

你可以理解吗?当你不幸踩到狗屎,你应该做的事情是,把鞋子洗一洗、擦干净,让阳光透入你的心,然后含著眼泪带著微笑继续往前走。而不是对著它大眼瞪小眼,对著它不断的生气,然后停留在原地不肯走。因为你的人生,不应该为了这种人带著晦气,不是吗?

下次遇到让你心动的男生,聪明一点,不要多年后才认识他,然后可以尝试发讯息给他:“你已婚吗?”把答案截图下来以后,作为以后保命的证据。那么,这种人难道不会有报应吗?施主,你会在意路边的排泄物有没有报应吗?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