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骂妻“做饭比前女友难吃” 被指违婚前协议遭索偿257万港元

撰文: 陈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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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容易同住难?台湾一名吕姓男子被指婚后多次辱骂妻子,更骂她“做的饭比前女友难吃”,又曾因骂妻子而被罚抄“净口业真言”1000次。其妻怒气难消,竟入禀法院,要求丈夫根据婚前协议书,赔偿违约款962万余元台币(约257万港元)。惟当地法院认为赔款要求过高,日前判决吕男仅需赔偿12万元台币(约3.2万港元),但仍可上诉。

原告指曾被骂“妳这个人真可怕”,法官认为是被告人长年讼累下表达内心情绪,不算言语污辱,故不需依约赔偿。示意图,与案件无关。(视觉中国)

据台湾传媒报道,吕男与李姓妻子于2007年结婚,育有一女。两人婚后1个月签下有公证人认证的“婚前协议书”,内容第4条列明吕男不得对妻子进行言语或身体的暴力行为,“本人保证不得对妻子进行言语污辱或身体暴力行为”,如若违反,根据第5条,则需赔偿妻子精神慰抚金,费用962万1400元台币(约257万港元)。

李女表示,吕男在婚后仅一年便多次违约,曾在半夜赶她出家门,后来更变本加厉挑衅她说:“做的饭比前女友难吃”、“矫揉造作”、“妳这个人好可怕”、“x你娘”、“x你妈的x”等,认为被告已多次违反协议,并曾背叛妻子约人援交。

吕男曾批评妻子“做饭比前女友难吃”,疑违反婚前协议,被索偿257万港元,照片与案件无关。(视觉中国)

吕男则驳斥指,他不记得曾对妻子言语辱骂,亦否认曾约人援交。但李女坚持要吕男赔偿,并提交吕男写下的4份悔过书。当中内容包括“老婆为我陪家人煮饭,我不该骂老婆娇柔造作”、“我骂三字经(粗言秽语),故要罚写净口业真言1000遍”、“不该说做的饭比前女友难吃,所以该罚写1000遍”、“我不该骂脏话”。

李女更额外要求吕男把其每月一半薪金,以及名下房屋送给她。法官认为被告的确曾说辱骂妻子的话,但违约金额过高,法官可依职权调整赔偿金额,指吕男4次违约,每次赔款3万,共判赔12万台币(约3.2万港元)。

李女另外提交录音档,称是吕男约友人援交的证据。法官聆听这段Line的对话内容,一名叫“大牛”的男子曾向被告表示要去与人性交,吕男称会去会合,但因“大牛”妻子在旁而作罢,并不能因此证明吕有嫖妓。而吕脱口而出,批评妻子“妳这个人真可怕”,是因为长年讼累下表达内心情绪,不算言语污辱,故不需依约赔偿。

(中时电子报/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