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首例】犹他州通过“野放教养”法案 儿童独自出门家长免责
香港出名多“怪兽家长”,对小朋友诸多管教,而遥远的美国则慢慢走上另一个极端。美国犹他州通过被喻“free-range parenting(野放教养或自由放养育儿)” 法案的SB65号法案,成为全美首例。该法案鼓励儿童独立自主,规定儿童可以在没有家长陪同下做以下事项,包括:自行上学、在外游玩、待在无成人看管的车内、独自留在家中等。不过,法案未有指定儿童年龄,引来一定争议,但仍获犹他州的众议院及参议院先后表决通过,将于5月8日正式实施。
本月23日,犹他州州长 Gary Herbert正签署法案,容许家长“野放教养”,避免儿童受过度保护。认同法案人士认为,放养教育可以从小锻炼孩子独立的同时,家长亦可免受刑责。法案规定,儿童必须足够成熟以处理突发情况,但并没有指定年龄。
共和党州众议员指出,如果有证据显示家长有虐待儿童,警方会采取行动,家长不可能免去刑责。支持法案的议员认为,这个未定明的年龄限制是为警方、法院预先保留的量刑空间,可针对每宗案件进行单独评估,以判断案中家长是否涉及虐儿。
法案起草人、共和党人州参议员费摩尔(Lincoln Fillmore)指,野放教养可以让小朋友独立尝试更多,有助他们提早为未来准备。他形容现时的家长对孩子过度保护,令子女不懂自己解决问题,而独立的历练有助他们将来取得更多成就。
犹他州是全美首个通过法案的州份,创造了“free-range parenting”这名词的斯肯纳齐(Lenore Skenazy),早在2009年于纽约太阳报提出这概念,相关的文章讲述了她让自己9岁的儿子单独坐地铁的经过。她形容家长独留儿童在私家车内很常见,亦看不出会对大众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我们生活在一种恐惧融入的文化中,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安全的看法”。
除了犹他州,阿肯色州去年也曾有类似讨论,但草案未能在州议会立案。当中的反对者认为放养做法风险太高,会让没大人监管的儿童面临危险。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