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结婚13年夫刻意不行房 在家LINE交谈 妻崩溃求离婚
两人结成夫妇,除了要性格合拍外,性生活可以互相配合同样重要。台湾一对夫妇结婚13年,丈夫刻意不行房,丈夫更说“不一定要有性生活才是夫妻”,使女方感过去13年都如守生寡一样,更无法生儿育女。女方就此告上法庭,一审时法官指性欲因人而异而判她败诉,不过上诉后法官表示双方性事不谐,二人缺乏互相扶持的决心,婚姻已成空壳,改判双方离婚,可上诉。
台湾台北市一名姓林的女子于4年前(2014年)提告,指她与任职博士的丈夫早于2005年结婚,最初每年仍会行房1、2次,但至2011年后已经没有再发生性行为,即使她向丈夫表明想生小孩,丈夫仍以不同理由推搪,最后更常以工作原因为由晚归。
林女续指,即使晚上与丈夫同床,丈夫亦不会碰她,更说“不一定要有性生活才是夫妻”。林女形容与丈夫的关系犹如室友或是同学,更连两人多少年没有发生性行为都已经忘记,“我们有多久没有亲密关系?有1年吗?超过2年吗?超过到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这样对吗?”。
林女批评丈夫即使知道她每晚都抱着枕头流泪,对她仍然十分冷漠,在家只会以手机通讯程式LINE沟通。林女又称,即使两人买了一个新家,丈夫亦拒绝搬进去,对方更以其妹妹的名义另买一个单位。
不过林女的丈夫反驳,称每月仍与林女发生3、4次性行为,只是因为当时与岳父岳母同住,碍于私人空间不足而感到心理压力。他又提到其母亲于2011年去世,因此暂停了性事,但其后已慢慢恢复性生活的频率。他续指自己并非不想搬去新家,只是妻子换了锁使他未能入屋。丈夫更曾到医院检查自己的性功能,报告表示正常。他又指婚后经常与妻子到外地旅游,假日亦会出街看电影等,而以妹妹名义买楼则是家族理财计划,当时林女更曾借出70万台币(约19万港元)供周转。
法官于一审时指性欲因人而异,性行为次数不多不等同疏离,两人婚后初期的确曾与岳父岳母同住,心理上受到影响可以理解,相信丈夫不是刻意不搬进新屋及隐瞒买屋,所以判林女败诉。
林女其后上诉,法官审理时更引述林女妈妈的口供,“40几年来,我没看过女儿这样伤心、痛苦,我劝女儿好好大哭一场!希望她们好聚好散”,裁定两人因性事不谐而使婚姻出现问题,双方未能解决沟通及想法上的落差,婚姻破裂双方都有责任,但现时两人的婚姻关系已成空壳,难以维系,所以改判双方离婚,可上诉。
(台湾苹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