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入屋行劫 婴儿面前迫20岁妈妈口交 17年悬案靠1滴精液侦破
台湾一名现年59岁的水电工于18年前入屋行窃,竟强迫屋内一名只有20岁的女子在10个月大的婴儿面前为他口交。案发后女事主极度恐慌,因此患上严重抑郁症,更曾三度企图自杀,幸福家庭被毁。事隔17年后,犯人在去年因偷窃被捕,采集到的唾液样本与案中遗下的一滴的精液吻合,最后侦破全案。涉事水电工被判监13年,全案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2000年12月,一名当年41岁的黄姓水电工眼见一幢住宅旁边的工地尚未完工,于是闯入工地,并向上攀爬至一个单位。黄果进入单位后发现,单位内只有当年20岁的女屋主,及其约10个月大、正在熟睡的婴儿,他便拿出刀来威吓女屋主,说“不配合,就要婴儿死”,女屋主最后交出5,200台币(约1,389港元)及一批首饰。
黄男得手后仍未满足,更要求女户主为他口交,说“你用嘴巴帮我用总可以吧!我不相信你没帮你先生用过”、“你要小孩性命,还是要帮我用?”。女屋主为其口交30秒后,黄果射精完事,精液更滴在主人房地上。黄男为消灭证据,以纸巾清洁地板,但仍遗下一滴精液,成为重要线索。黄男离开前,留下了抢来的2,000台币(约534港元)及首饰。
不过当地警方追查17年后仍然没有进展,成为悬案,事主亦因此患上严重抑郁症,曾经3度寻死但获救,最后需要搬家离开伤心地。至去年8月,黄男因行窃被捕,循例采集的唾液样本,竟被发现与17年前的一滴精液样本吻合,警方调查后宣布破案并起诉黄男。
法院指黄男曾有多次犯案前科,犯案时又曾持刀要胁事主会对其婴儿不利,使事主在极度恐惧下交出财物及为对方口交,使事主曾服药、烧炭、割腕自杀,活在阴影之中。法院又提到,即使警方找到疑犯,事主家人都担心事主会因为需要出庭作证而再次轻生,可见影响十分严重。
法院指,黄男犯事多年后仍承认犯案,免去事主出庭作证的伤害,犯案时曾归还部分款项及首饰,“可见良知尚未全然泯灭”,因此判黄男监禁13年。黄男不满刑罚过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法院指黄男所犯的罪,依法可判死刑、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的监禁,所以判监13年并没有问题,维持一审原判,全案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