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70岁病翁昏迷送院 胸口刺“拒绝急救”纹身 医生崩溃陷两难

撰文: 谭晓彤
出版:更新:

试想像一名失去意识的病人被送到急症室,当医护人员为他急救时,却发现其胸口刺上“拒绝心肺复苏术”(Do not resuscitate)纹身,旁边还纹了其签名。医生应该选择救人,抑或尊重病人意愿,让他死去?《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最近刊登一个极具争议的医学个案,指早前一名患上严重疾病的70岁老翁昏迷送院,医生发现他刺上不要急救的纹身内容,院方曾挣扎是否无视纹身继续抢救,其后听取伦理专家的意见后,决定尊重其意愿并放弃急救,该名病人入院后第二天病逝。

一个“拒绝心肺复苏”(Do not resuscitate)的纹身,令迈阿密的医生们不知所措。(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网站图片)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最近刊登一篇由迈阿密大学(University of Miami)医学专家撰写的文章,探讨这宗极具道德争的医学难题。早前,一名失去意识、曾患严重疾病的70岁老翁被送到迈阿密的积逊纪念医院(Jackson Memorial Hospital),医生发现他胸前有“不要施行心肺复苏”的纹身(Do not resuscitate),“不要”(Not)一字下方还加了横线,而纹身的右下方纹有其签名。

文章作者指,由于纹身未必有法律效力,以及未必代表病人的真实意愿,因此“纹身带来的困惑比清晰指引更多”。文章的首席作者霍尔特(Gregory Holt)表示,老翁入院时,身上没有身份证明文件,亦没有家人或朋友在旁,因此无法得知他的真正意愿。同时,老翁因细菌感染而出现休克、器官衰竭及低血压的状况,基于“当面对不确定性,不应选择不可逆转的决定”的原则,医生最选择为他急救及治疗。

纽约大学一名医学教授指,若然病人意愿是不接受急救,应该趁健在时向家人清楚交代意愿。(视觉中国)

不过,院方咨询伦理专家,他们认为纹身代表病人真实的想法,建议医生遵从病人医院放弃急救。幸好医院的社会工作部门后来亦找到老翁要求“不要急救”的正式文件,医生们得知老翁的真实意愿后,停止治疗。翌日早上,老翁在医院去世。

纽约大学医学教授卡普兰(Arthur Caplan)指,若然医生无视纹身并继续施救,法律上不会有任何惩处;但若然缺乏正式、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而医生选择相信纹身为其真实意愿,放弃施救,则可能会有法律上的问题。卡普兰指出,对医生而言最安全的方法是施救。若然病人真的拒绝急救,应该健在时将意愿告诉家人,亦应该随身携带相关法律文件。

前体育主播傅达仁(图右)因胰脏癌末期,大力提倡台湾安乐死合法化,早前与台湾总统蔡英文会面。(傅达仁fb图片)

事件中的病人处于失去意识状态,无法亲口表达真正意愿,故医生最初仍对他施救。但就算是清醒的病人,对于自己生命亦不能随意作出决定,例如近年多个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和台湾也曾热烈讨论“安乐死”应否合法化。

在香港,颈部以下瘫痪、失去语言能力“斌仔”邓绍斌曾在2004去信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要求安乐死,不过最终未能如愿,直至2012年因急病去世。而在台湾,前体育主播傅达仁因罹患末期胰脏癌,由于台湾不容许“安乐死”,他遂远赴瑞士取得安乐死机构尊严通关许可,近日一方面与亲朋友好聚会,把握生命的每一刻时光,同时积极提倡台湾“安乐死”合法化,让受疾病折磨的人有“尊严”地去世。

(华尔街日报、BBC、C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