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超载!内地客强行登车自制企位 乘客齐骂无果 司机开车挨轰
小巴是有固定数目座位的交通工具,一旦超载非但违法,而且危及行车安全。日前有港女搭乘小巴,当时司机已表明全车只剩5个座位,但有一批内地客却强行登车,当中“有老有嫩”,其后有2名女子更因“无位坐”而站在通道中间位置。她见状曾喝止众人却被无视,又形容对方“死都唔肯落车”,司机责骂无效,竟选择开车,因而引来其他乘客不满,纷纷指责“点解俾佢哋咁”,又扬言会就事件报警。
帖文在多个社交群组疯传,不少人怒斥该批内地乘客不守规矩,而小巴司机责任更大,他妄顾全车乘客安危,“咁都开车,个小巴佬同家人们(内地客)有亲?”、“个司机真系戆X唔系扮,俾人周到佢赚埋(都)唔够罚”,亦有留言认为楼主应即时报警,“撞车有意外保险唔赔,应该即埸打999,叫司机停车”、“下次试吓影埋司机资料或车牌,同小巴公司反映”。
本港法例规定,车辆超载首次被定罪可被处以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被处以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内地乘客懒理无位 强行登上小巴变超载
“小巴企位你见过未?”,该港女在threads帐号发帖,图文并茂地形容“好癫”。她于1月31日(大年初三)在西九登上小巴,当时司机已表明只剩余5个座位,不过一群内地人即使听懂,仍不断叫同行的小童和长者上车。
2女自制企位 站于通道中间位置
楼主见状即时出声喝止,并试图截停众人,可惜对方完全不理照冲上车,同车亦有不少港人乘客都纷纷开声指责,不过该群内地人仍然懒理,“死都唔肯落车”。从楼主上传的照片可见,全车经已满座,有2名女子因“无位坐”,被迫站立在通道的中间位置。
司机责骂被无视 超载照开车挨轰
事发时小巴站有很多市民候车,而最令众人愕然的是,司机虽然曾责骂涉事内地客,要求对方下车,但见对方不理会,无奈便选择开车。有港人乘客当场质疑“点解俾佢地咁?”,扬言会记下司机车牌号码再报警,而司机则未有被吓怕。
楼主事后回想,“其实有咩事,我份保险咪赔少咗”,但当下担心要求停车会影响赶时间的人,故分享事件称“经一事蔡(长)一智”,指往后若遇同类事件,会有勇气出言制止。
网民狠斥危险:小巴当大巴
许多网民纷纷批评涉事小巴司机和内地乘客,“点解可以厚面皮到咁”、“都讲到明无位,仲上乜X”、“闻所未闻,小巴当大巴”、“咁样成车都好危险”、“佢哋由细到大都无安全意识”、“咁都开车,个小巴佬同家人们有亲?”、“个司机真系戆X唔系扮,俾人周到佢赚埋(都)唔够罚”。
有人就觉得楼主当下应即时报警,“黐线咩,撞车有意外保险唔赔,应该即埸打999,叫司机停车”、“报定警,叫警察下个站等”、“楼主下次见到应该即刻1823,犯法㗎”、“下次试吓影埋司机资料或车牌,同小巴公司反应”。
小巴司机超载 最高可被罚款1万及监禁6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3(3)条,在道路上的车辆的司机所运载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该车辆的登记文件所指明的数目,或不得超过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发出的超额载客许可证所许可的数目。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例即属犯罪,首次被定罪可被处以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被处以罚款1万及监禁6个月。
乘客登上超载小巴 若有意外将影响索偿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过去曾就汽车超载事件回复《香港01》,他指公共交通工具均清楚列明载客人数,并按车辆载客量与保险公司订立保单,超载车辆不属保障范围内。乘客如登上加装额外座位的红顶小巴,应即时举报及下车,否则如同“知法犯法”及影响索偿。罗少雄续指,如小巴因超速驾驶而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会赔偿,惟乘客或因“参与事件 ”,需承担部份责任,“保险公司未必赔咁足”。
(threads@tszyinch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