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未执玩具!惨遭重摔及脚踢胸致死 单亲妈不认罪刑期出炉
单亲妈妈将2岁半女儿虐打致死。台湾桃园31岁单亲妈妈独力独自抚养2岁半女儿,因不满女儿无收拾好玩具,暴怒下连续3次将女儿高抛重摔,在女儿头部落地后仍脚踹胸口泄愤,直女儿呕吐昏迷后才召救护车送院。女童在医院加护病抢救18天,终因中枢神经衰竭宣告不治。单亲妈被控以成年人故意对未满7岁之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法官批评她明知幼童器官及脑部构造极脆弱,仍重度伤害女儿,判罪成入狱9年。
暴怒下将女儿举高过头后 连续3次重摔
综合台媒报道,31岁廖姓单亲妈与2岁半女儿住在桃园平镇区。事发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时30分,女儿未依廖女吩咐将玩具收好,她在暴怒下以双手将女儿举高离地面约130厘米后,连续3次重摔至厚度约4厘米地垫上。女儿头部著地后,廖女仍以脚踹其胸口处,导致女儿呕吐且陷入昏迷。
事后廖女立即召救护车送女儿入院,医生检查女儿出现急性左硬脑膜下血肿、急性蜘蛛网下出血、脑中线右移,大脑镰下脑疝及颞葉海马沟回脑疝等重伤害,在加护病房急救18天,终因中枢神经衰竭宣告不治。
警方调查后,依成年人故意对未满7岁之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嫌起诉廖女,并建议法院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辩称一时情绪失控
案件审理时,被告坦承因为伤害女儿导致她死亡,但否认有重伤害之意,辩称当时只因一时情绪失控,才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法庭指出被告是成年人,且照顾、扶养女儿已有2年半,非无育儿经验,幼童的身体器官、脑部构造极为脆弱,一般人客观均可预见若外力剧烈摇晃或碰撞,极有可能肇致颅内出血,最严重可以致命,被告自不能诿为不知。被告在短时间内抛摔女儿3次,又脚踹其胸部等处,导致其头部重创,足认被告有重伤害之犯意,被告辩词不予采信。
法庭审酌,被告为死者母亲,是主要照顾者,不仅未对2岁半之女儿善加照顾保护,反而仅因女儿未收拾玩具即情绪失控,徒手对其施以犯行,被告所为应受严厉谴责;兼以被告仅承认伤害之犯后态度,并参酌被害人家属所提出从轻量刑之意见,法官判被告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9年,本案还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