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父病逝富二代儿子玩到头七前1天 异母姊决争产官这样判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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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但这名富二代儿子出国游玩到父亲病逝都没有立即归来,结果有报应了!台湾彰化大村1名富翁拥有4笔土地和2间房屋等丰厚财产,生前疑似打算死后将遗产交由儿子继承,惟他其后病危时,富二代儿子却仍然在新加坡游玩,没有立即赶返;反观当时住在台东的同父异母大女儿得知父亲病危消息,立即赶到病父身边照顾。其后富翁病逝,大女儿协助处理其身后事,而弟弟则玩到爸爸“头七”前1天(即逝世后第6天)才返台。

胞姊原本无意与弟争产,但最终仍决定打官司。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女方没有丧失继承权,判定姊弟可平分父亲的遗产。

赖翁病危期间,一直由大女儿照顾。(示意图/gettyimages)

富翁病危期间长女赶至照顾

富翁的大女儿在庭上供称,父母在其2个月大便离婚,她平时透过电话和通讯程式向赖姓父亲问好,父亲其后再婚育儿,长住在彰化大村。当她得悉父亲病危,由台东赶到大村照顾,相反同父异母的弟弟在父亲临终前仍在新加坡游玩,直到办头七前1天才返台,她本身无意争夺遗产,最终改变主意决定打官司。

富二代称父亲曾抱怨“女儿不孝”

同父异母的弟弟则指出,父亲生前多次向友人抱怨“女儿不孝”,开刀前夕在电脑自行书写遗嘱,写明让女儿丧失继承权,更形容姊姊无情无义,令到父亲感到痛苦,构成民法第1145条第5款,自动丧失继承权。弟弟同时安排伯父和姑姑作证,声称父亲无意让姊姊继承遗产。

法官审理案件后,判定姊弟可平分父亲的遗产。(示意图/gettyimages)

曾指父亲即将离世 催促弟弟急返台

法官检视姊姊和医护人员及弟弟的LINE对话,内容提及父亲即将离世、催促弟弟在父亲头七前返台等内容,法官认为赖翁在电脑书写的的遗嘱没有签名和记载书写日期,不符合民法第1189条,无法认定是否合法有效遗嘱,而伯父和姑姑的口供亦不足以证明姊姊丧失继承权,因此判姊弟可平分父亲的遗产。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