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弟年老病重无法自理求扶养!4姊全拒绝爆他年轻不孝 官这样判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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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不孝,年老时则想家人照顾?台湾屏东1名老老独居汉,因病痛缠身失去自理能力,县政府要求其4名胞姊负起扶养义务,但4名姊姊反过来控诉胞弟过往对双亲不孝,连当年母亲入住进护理之家,对方都拒绝分担照顾费用,所以她们拒绝扶养胞弟。法官审理案件理据后,认为胞姊们所言成理,判定免除其扶养义务。
4名姊姊拒绝扶养胞弟
判决书指出,邓姓男子未婚,没有子嗣,晚年病痛缠身,2023年被屏东县政府安置,县政府继而发函,要求邓男的4名胞姊负上扶养义务,分摊邓男的安置费用。
但邓男的姊姊们不服,案件在屏东地院审理,她们一致主张邓男早年没有照顾父母,父母生病时,邓男都没有分担照顾责任,全由她们分工合作;即使后来父亲过身,母亲入住进护理之家,每月花费大约3.1万新台币(约7,900港元),邓男仍然不肯出钱,再加上目前每人都有各自家庭,没有余裕接济胞弟,所以请求法官免除其扶养义务。
法官考虑到姊姊们的理据和经济能力,认为她们请求有理,免除她们对邓男的扶养义务,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