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悲歌!残疾爸育3小孩失业1年 为百万保险金自残左眼被控诈骗
为了呃保险,他竟然选择自残?马来西亚1名有残疾的中年汉,与妻子育有3名子,但他已失业,因不忍妻子独力承担家中开销,竟决定自残左眼,企图骗取100万令吉(下同,约173万港元)的保险金,被揭穿后面临《欺骗罪》以及《企图犯罪》2项控罪。
案件于2024年12月30日开审,涉事男子于庭上拒绝认罪,他的代表律师则请求法官体恤其被告是残疾人士,加上调查期间有尽力配合警方要求,法官最后准许他以1万令吉(下同,约1.8万港元)以及1位担保人,获准保释候审;案件将于2025年2月20日再审。
失业爸爸有残疾 为领百万保险金自残左眼
综合马来西亚媒体报道,当地1名52岁男子为领取逾百万保险金,涉嫌自残眼睛被提告。涉事男子Tan Kok Guan(译音:陈国源)是残疾人士,与妻子共育有3名孩子。他自2023年起失业至今,家中所有开销均交由妻子负担,另外他同时患有心脏病以及曾中风,于是想到透过自残左眼,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
成功游说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汇款
陈男被指于2023年6月8日及7月20日,在北海市甘榜牙也故意自残左眼,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取100万令吉的赔偿金,其间他成功游说保险公司把约4,154元令吉(约7,200港元)赔偿金额汇入其的银行户口。陈男目前分别面控2项控罪,当中包括刑事法典内第420条《欺骗罪》,以及第511条《企图犯罪》。
被告否认《欺骗罪》及《企图犯罪》
案件于2024年12月30日在北海法庭开审,陈男聆听翻译员以中文宣读控状后,拒绝承认控罪,其代表律师Yaw Xin Ying(杨诗盈)则请求法官体恤被告作为残疾人士,以及对方有完全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以以上2点作求情因素,盼能降低陈男保释金额。
被告获准保释 案件择日再审
法官经斟酌后,允许陈男以1万令吉以及1位担保人,获准保释候审。被告欺骗罪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多于10年,兼要面临鞭刑以及罚款;另外企图犯罪罪成,其最高刑罚不得超过有关犯罪最长监期的一半,该案将于2025年2月20日再审。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