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呐喊》翻版!特殊学校高中生鸡奸未成年学弟 1原因获轻判

撰文: 苏菲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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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殊学校发生性侵事件!1名就读特殊学校的听障高中生,与未满14岁、同为重度听障的学弟在校内独处时,以体型优势压制并性侵对方。受害学弟事后向师长求助,家长随即报警。涉案听障高中生承认罪行并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支付50万新台币赔偿金(约12.5万港元)。法院判他对未满14岁、有身体障碍之人犯强制性交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台湾有名听障高中生在校内宿舍强奸学弟,学弟受害后告知师长令案件曝光。(示意图/GettyImages)

两度以体型优势压制及强奸学弟

案情指,涉案卢姓男子为台北特殊教育学校的听障高中生,与受害学弟同为校内宿生,两人属学长、学弟关系。卢男在校内宿舍,2次以体型优势压制学弟,又拉着学弟的手阻止他反抗,无视学弟拒绝并鸡奸对方。学弟受害后告知师长,由父亲报警处理。

涉案高中生坦承犯罪,并愿意赔偿50万元予受害学弟及其家属。(示意图/GettyImages)

法官表示被告目前虽为大学生,但自幼为听障人士,沟通能力受限,对事理的认知能力较一般人薄弱。另外他于审理过程中坦承犯罪,并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达和解及愿意赔偿50万元,展现悔意。

事后积极悔改 判缓刑

法官指被告身为学长,应关爱学弟,如今利用对方身心障碍的弱势背景,强行侵犯其性自主权,造成受害人严重身心创伤,行为极为恶劣,须予以谴责。尽管如此,由于被告积极悔改,且犯罪情节经审酌后符合缓刑条件,决定予以缓刑。

法院判被告对未满14岁、有身体障碍之人犯强制性交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须接受保护管束,并不得对被害学弟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骚扰或跟踪,若被告违反相关条件,将撤销缓刑并立即执行刑期。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