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9岁起遭性侵10年!淫姑丈称“互相了解身体” 反辩称遭勾引

撰文: 苏菲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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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辈没有保护幼女,反而伺机长时间性侵,实在禽兽不如!台湾1名少女自幼父母离异,小学3年级开始与弟弟寄住在姑姑家中,却自9岁起遭姑丈性侵长达10年,对方初次犯案时曾问“要不要互相了解彼此的身体?”,年幼的她就在不明所以便说好,讵料竟是被性侵。少女曾拒绝配合,却被姑丈暴力殴打迫就范,而且由于对方在家族中学历最高、形象良好及地位崇高,只好对被性侵一事秘而不宣,哑忍至成年后搬离姑姑家。讵料她与姑丈在家中工厂相遇,再度被多次侮辱,终向弟弟透露遭受性侵一事,其后决定向姑丈提告。

姑丈在庭上否认控罪,反辩称是少女成年后向他讨教“男女床第之事”而趁机勾引他,双方是在合意的情况下性交。惟法官认为被告的辩词不足采信,判他连续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台湾高雄有少女自9岁起被姑丈连续性侵10年,每周至少2次,成年后忍无可忍下提告。示意图,非涉事人物。(GettyImages)

自9岁起遭姑丈每周性侵至少2次

综合台媒报道,台湾高雄1名少女9岁时父母离异,父亲将她与当时年仅7岁弟弟寄住于姑姑家中,同住还有33岁姑丈及他2名儿子。2005年9月,姑姑带同弟弟及2名儿子到工厂加班,少女则由姑丈照顾,家中只得他们2人。当时少女于住所内2楼书房玩电脑,姑丈突然内进及问她“要不要玩互相了解身体?”,当时仅9岁的事主不明当中意思便答应,没料到姑丈竟然抓着她的手抚摸其生殖器,还问“是否很大?”,少女惊慌失措大喊“不要”,拒绝进一步接触,但仍遭对方舔胸及强奸。

自此之后,姑丈每周性侵事主至少2次,她第2次被性侵时曾反抗,却遭到殴打及言语霸凌,结果仍被硬上。而事主被殴打到见到伤疤,姑丈就跟姑姑称是她不乖而出手教训,姑姑亦选择相信姑丈。事主其后曾多次反抗,但亦重复同样结果。碍于姑丈在家族地位高,她渐渐不敢反抗,哑忍被性侵10年,直到18岁高中毕业离家为止。

台湾高雄有少女自9岁起被姑丈连续性侵10年,每周至少2次,成年后忍无可忍下提告。示意图,非涉事人物。(GettyImages)

被写上“白痴专用”崩溃向弟哭诉

少女表示,由于长期受到姑丈的性暴力对待,故不敢与异性接触,而高中时更因男同学戏称“身上有味道”,让她怀疑是否因遭性侵而留下“脏东西”,认为自己不干净。而直至她离家后,她在家中工厂内遇到姑丈,仍被对方语言凌霸,而到2020年某天,姑丈甚至在她的电单车停车位写上“白痴专用”来侮辱她,她当场崩溃向弟弟哭诉历年来遭性侵及暴力对待的惨况,最终在弟弟支持下,毅然向警方报案提告。

姑丈否认控罪 反称被勾引而合意性交

被告在庭上否认指控,他虽承认曾与姪女性交,但辩称是双方同意下进行,又指当时姪女已18岁成年,藉向他请教“男女床弟之事”而借故勾引,强调是询问过她是否想尝试,确认意愿才性交。被告更反斥姪女与其生父共谋陷害他,指姪女父亲案发前曾2度殴打他,而姪女提告前亦曾传短讯要求每月付3万(约7,500港元)封口费,因被他拒绝后才恶意提告。

被告曾传短讯向少女道歉,法官认为短讯内容显示被告知道性侵一事东窗事发才向少女道歉。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曾传短讯向少女道歉

不过,法官审视庭上展示的证据,显示被告曾传短讯向受害人道歉,并称“阿嬷等一下找妳去问,请不要再说了”、“阿嬷告诉妳姑姑,说出来我和她会离婚”、“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弥补妳”、“现在只有妳能救我了”。法官认为短讯内容显示被告知道性侵一事东窗事发,才向少女道歉,并不存在主动勾引之说,考虑到少女首次被性侵时仅9岁,对两性生理认知不足,但被告以体型优势及亲属尊卑身分压制她,还曾因她抗拒而动手打人,足证他妨害少女的性自主决定。

法官认为被告辩词不足采信,而且犯后态度恶劣,判他连续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9年10月,全案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