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演员瞒婚约炮!与女子7个月激战9次 挨告辩称是炮友 下场惨了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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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已婚身份追求异性,更视对方是“炮友”,的确是渣男行为!台湾1名男演员透过交友程式认识1名女子,他被指隐瞒已婚身分,在7个月内与女子“约炮”发生9次性行为。女方其后惊悉男演员已为人夫,怒极提告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

该名男演员在庭上强调自己没有欺骗原告人,更形容双方只是“炮友”关系。惟法官审视案件资料后,相信被告隐瞒已婚身份,包括曾持配偶栏空白的身份证,向原告声称单身,并非其口中所称的炮友关系,裁定他侵害其性自主决定权及贞操权,判处需向告原人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

周姓男演员被指隐瞒已婚身份,7个月内骗炮9次。(示意图/gettyimages)

男演员玩交友app认识原告人

被告男子姓周,据称是演员,当地媒体未有透露其真实身份,周男一审期间未有出庭而败诉,相信事后提出上诉,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审理。

原告在庭上指出,2022年9月4日透过交友程式Tinder认识周男,同月15日相约外出饮酒聊天,周男顺势营造恋爱气氛,她数次询问周男是否单身,周男隐瞒早于2016年结婚,令她误以为双方可以长期稳定交往。2人在7个月内先后在新北市多间旅馆和女方住处发生9次性行为。

女方随后知道周男已婚,大感崩溃,决定提告。(示意图/gettyimages)

原告得知男子已婚 称受良心谴责

女方事后察觉情况有异,于是追问周男,周男于去年7月才承认自己已婚。原告得知真相后大感崩溃,认为自己受骗才与周男发生关系,自己的性自主决定权和贞操权受到侵害,而且受到良心谴责,加上担心遭被告配偶索偿,出现焦虑和身心痛苦情况,故向周男提告,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

周男却辩称,最初提及自己已婚,但因感情生变,所以当时正在分居,女方也亦称自己有男友,双方只是“炮友”关系。周男更指女方曾截取其妻子在社交网站照片,继而传送给他表示吃醋。

法官相信被告隐瞒已婚身份,判处需向原告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疑利用身份证讹称单身

法官翻阅双方的讯息纪绿,女方曾向周男表示,“如果哪天你(周男)有想要安定下来,也可以考虑一下我(原告)喔”,相信周男曾向她表示目前单身,而且没有打算经营长期关系,令到原告期望将来和周男发展固定关系,而且原告曾在LINE向周男表示“是你(周男)还拿身分证骗我(原告)”、“什么分居6个月就是离婚”、“所以是什么时候登记(结婚)的”、“那你那张身分证哪里来的”等,法官认定周男没有透露自己婚姻状态,怀疑展示未登记配偶的身份证,谎称单身状态。

法官认为周男隐瞒自己已婚身份,令到原告误信他是单身而发生关系,周男侵害其性自主决定权及贞操权,判处周男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精神慰抚金,由于索偿金额未超出150万新台币(38.3万港元),不得上诉三审至最高法院,全案确定。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