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霸位?港女站电单车泊位 铁骑士咁开车更衰 网民:已犯法!
路边电单车泊车位(俗称“骨位”)一向“一位难求”。近日有市民发现旺角有1名女子站在骨位上“人肉霸位”,帮助1名铁骑士泊车。该市民拍下2张照片并在网上分享事件,见到女子站在电单车泊位时,有铁驶士驾电单车驶上行人路,双方似有交流。
照片不少网民留言批评,炮轰该名女子的行为相当自私,并表示“车都未到霸乜X”、“做坏规矩”。事实上,“人肉霸位”属违法,若循《简易程序治罪条例》控告罪成,可处罚款5,000元或监禁3个月;而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亦是违法,如被“危险驾驶”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停牌最少6个月及罚款2.5万元。
女子站电单车泊位
Facebook专页“香港铁骑馆”上传2张照片,板主留言表示“估唔到人肉霸位电单车都开始有份”。帖文还反讽“另一半肯坐你后座,仲肯帮你人肉霸位,呢位师兄真系要好好珍惜啊”。
从照片可见,地点应为旺角山东街的电单车泊位,1名穿长裙的女子站在空置的“骨位”上,而当时未见有电单车出现。另1张照片则见到行人路上有1辆电单车,而女子正回头似与铁骑士正在交流。
有网民质疑该女子未必是霸位,“你唔俾个女仔,咁啱企系个位到,等紧其他车,来接佢走吗?”,而楼主就回应,“车友全程睇到过程,加上佢2位有交流,你放大小小睇第二张先”。
网民闹女子自私
帖文引起网民热议,不少网民都批评该名女子“自私”,并表示“车都未到霸乜X”、“做坏规矩”,更有人嘲笑指“呢啲好老婆”。有人就建议如遇上类似情况应该报警或者直接泊车,“理X佢尾照入!你唔走开我报警”、“直接队个尾入去”、“先到先得,佢车未到理X得佢咩”。亦有人指获女子帮忙霸位的铁骑士在行人路上行驶电单车涉违法,“行埋行人路?”、“唔知行行人路扣几多分呢?”。
另有网民就提及电单车泊车位不足问题,“电单车就算有钱想摆停车场,都唔系个个场有”、“骨位难求,大家睇开啲呀”,惟有网民就觉得“呢啲唔系霸位嘅借口”。
人肉霸位可罚款兼坐监
“人肉霸位”属犯法,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4A条,任何人无合法许可权或解释而陈列或留下,或导致陈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东西,而这些物品或东西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者,或可能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者,可处罚款5,000元或监禁3个月。
电单车驶上行人路可被控“危险驾驶”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列明禁止在行人道路及未批租政府土地上驾驶电单车,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如没有根据发出的许可证,或不按照该许可证所订的条件,则不得在行人道路驾驶电单车。有关行为严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违例者可能被控“危险驾驶”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停牌最少6个月及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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