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殡仪馆员工摸胸拍片亵渎遗体 厕所装针孔摄像机 判刑出炉
台湾有殡仪馆发生员工亵渎遗体案件。台中市有殡仪馆员工巡逻期间,发现遗体化妆室摆放了1具女性尸体,他先是拿出手机拍摄死者脸部,之后又“伸出咸猪手”触摸死者胸部,并将以上行为拍成影片,储存于手机内。他之后再于女厕安装挂勾式针孔摄录机,企图偷拍女性如厕,不过有民众如厕时发现异常,遂报警求助。
当地警方调查后拘捕涉事员工,不但于其手机发现偷拍他人如厕,更循手机查获他亵渎尸体相关证据。男子被控“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以及“污辱尸体罪”,两案分别被判处监禁4个月和6个月,可易科罚金(指以金钱替代被判处刑期),被告以及与检控方皆未提出上诉。
殡仪馆员工亵渎遗体 对女尸摸胸兼拍片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有殡仪馆员工涉嫌亵渎遗体。涉事林姓男子为大学毕业生,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在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崇德馆担任合约员工。林男于2019年1月某日巡逻时,发现遗体化妆室摆放1具女性尸体,他竟然起色心亵渎尸体,拿出手机拍摄死者脸部,之后又“伸出咸猪手”触摸死者胸部,并将以上行为拍成影片,储存于手机内。
女厕安装摄像机 偷拍客人如厕
林男于同年5月起,再于崇明厅旁的女厕安装挂勾式针孔摄录机,企图偷拍女性如厕。至6月26日,有民众如厕时发现异常遂报警求助,当地警方于7月拘捕林男。
台中地方法院负责审理案件时,依“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处他需监禁4个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约28,700港元)。警方其后于林男手机查获亵渎尸体画面,没收他2部手机,再依“污辱尸体罪”移交相关部门。
变态员工判刑出炉
案件皆由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林男利用工作机会污辱尸体,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实属不该,但乃念他犯罪后承认过错,且态度尚可,加上衡量其大学毕业,从事自由业,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等等因素,依法判处他监禁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新台币(约43,000港元),林男与检控方均未就判决提出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