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养30年!弃婴变恶女 恐吓放火烧屋索钱 养父母心碎断绝关系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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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好心未必有好报!台湾高雄1对夫妇约30年前在住所门口发现1名弃婴,翌年正式收养对方为养女,视如己出养大成人。岂料养女大学毕业后独自生活,不但没有照顾养父母,而且投资失利欠下巨大债务,不时向养父母索钱,甚至用激烈言语情绪勒索,扬言“活不下去”、“放火烧家”。养父母无奈要动用养老基金,更动用保单借款,前后花费数百万新台币,不堪精神和经济上受虐,提出终止收养关系,获法官批准安享晚年。

涉事夫妻收养屋外1名女弃婴,和其他子女一并照顾。(示意图/gettyimages)

案件在少年及家事法院审理,涉事夫妻1994年收养屋外1名女弃婴,和其他子女一并照顾。养女大学毕业后决定独自在外生活,不但不愿意奉养年老养父母,而且在外投资欠下多笔债务,她用激烈言语情绪勒索,扬言“活不下去”、“放火烧家”,逼迫养父母出动养老基金提供援助,两老天要动用保单借款。养女每月索要1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情况持续4年至5年,总共花费数百万新台币。

涉事夫妻不堪养女经常借钱和精神虐待,需要求医,无奈提出终止收养关系。(示意图/gettyimages)

之后养女一直避开养父母,从不见面,导致双方甚少有联络,需要借钱时才会现身。

涉事夫妻无奈提出终止收养关系,提供借还款纪录、存折影印本、诊断证明书,以及汇款纪录,以证明事实,慨叹他们已经退休,再也无力承担养女庞大借款需求,其精神备受折磨,需要求医。

法官准许涉事夫妻终止收养关系。(示意图/gettyimages)

涉事夫妻的另1名子女亦在庭上表示,养姊妹创业以来持续要求父母经济援助,创业失败损失亦由父母支付。

法官认定,养女频繁向养父母借钱,加上持续威胁,对养父母身心造成严重损害,双方关系已经破裂,准许涉事夫妻终止收养关系。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