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小学狼师猥亵5女学生53次 拒认罪仲咁讲 遭重判兼赔咁多钱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台湾发生狼师猥亵5名女学生离谱案件!1名国小代理班导师1年内利用课余时间,在教室办公区域或阳台,借词关心学生,经常向班上5名年龄8岁至9岁的女学生谈话,要求她们坐在其大腿上,继而伸出狼爪,总次数高达53次。被告一直否认控罪,发现家长无意和解后,更扬言和解费变委任律师费用,最终对53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名成立,遭重判入狱15年5个月,被告更要向其中一名女童及其家长赔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

林男在1间国小担任代理班导师约1年,犯案时间由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示意图/gettyimages)

每次犯案历时大约2至3分钟

判决书指出,林姓被告在1间国小担任代理班导师约1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利用休息时间犯案,以关心学生家庭和功课状况为由,叫5名女学生前往教室办公区域或阳台谈话。受害女生年龄由8岁至9岁,林男要求女学生坐在其大腿上,继而抚摸她们私密位置,每次历时大约2至3分钟。

直到其中一名受害女学生和家人谈到和其他人的肢体距离时,女学生才向父母透露遭林男抚摸私密位置,形容“感觉不舒服”、“不喜欢被老师摸”,更爆出其他学生同样受害,家人惊悉事件通知其他家长,案件因而曝光。

5名女学生遭猥亵,年龄由8岁至9岁。(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扬言和解费变委任律师费用

林男得知东窗事发,致电向5名受害学生的家长,声称一切都是误会,甚至扬言上堂要学生投票表决“喜不喜欢老师抱你们”。当发现受害家长无意和解后,林男表示会将和解费改为委任律师的费用,摆明要打官司。

学校召开性别平等进行调查,发现5名受害学生遭到猥亵53次,其中一名女童高达25次,校方报警求助。

被告除了入狱15年半之外,还要赔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入狱15年半 赔偿50万新台币

案件在新北地院审理,林男一直否认犯案,辩称和5名女学生关系不俗,但他没有抚摸女学生私密地方。由于姿势问题,所以他将手垂放在女学生腿部,只能认定他未能掌握老师和学生之间身体界线,令到受害人感到不舒服或抗拒,行为并非强制猥亵。

法官认为林男没有悔意,裁定53项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各判处3年6个月监禁,应执行15年5个月有期徒刑。

民事部分,其中一名受害女学生在开学第2至3日,在洗手台和班级内遭林男抚摸大腿及下体,受害学生的父亲主张女儿在事件中身心受创,变得不喜欢和其他人有肢体接触,怒告林男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新北地院再次审理案件,判处林男分别赔偿受害人及其父亲40万新台币(约10.2万港元)和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