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醉后遭脱内裤 痛醒惊觉被性侵 男同学赔200万台币求和解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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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饮酒记得要量力而为,以免遭人有机可乘!台湾新竹1名男大学生相约女同学饮酒聊天,趁女生醉全时竟脱掉其内裤,伺机性侵得逞。受害女生痛醒后知悉男同学劣行,急逃离现场,事后报警怒告。被告承认罪行,愿意赔偿200万新台币(约50万港元)进行民事和解,法官裁定乘机性交罪名成立,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但缓刑5年。

受害女生醉倒后遭男同学脱掉内裤性侵,痛醒后急逃离现场及报警。(示意图/gettyimages)

受害人痛醒致电友人求助

案发2023年6月4日深夜11时许,根据判决书,陈姓被告和受害女同学案发前关系不俗,当天他们相约到学系系馆地下1楼的储物室内饮酒聊天,饮到翌日凌晨2时许,陈男见到女同学不胜酒力而不省人事,便擅自脱去其内裤,继而伸出狼爪性侵。

受害女子被性侵时痛醒,惊悉陈男兽行,于是推开对方,急忙致电友人求助,同时逃离现场,随后报案求助。

由于被告愿意赔偿200万新台币(约50万港元)达成民事和解,法官判处1年10个月徒刑,缓刑5年。(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赔偿200万新台币达成民事和解

新竹地检署完成调查后依法起诉陈男,案件在新竹地院审理,陈男在庭上认罪,法官认为被告行为触犯乘机性交罪行,导致女受害人身心严重受伤,但考虑到被告没有前科,加上愿意赔偿200万新台币(约50万港元)达成民事和解,判处1年10个月徒刑,缓刑5年,其间被告需要接受保护管束,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