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男怒女友出轨!设局诱奸夫上门凌虐5小时 迫全裸下跪签借据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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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涉及感情纠纷的非法禁锢案。台中1名男子发现女友一脚踏两船,怒不可遏设局捉住奸夫,不但使用武器痛殴对方,更拍下其全裸下跪照片,甚至勒令签下350万新台币(约89.4万港元)的借据,还恐吓“杀人之后,关几年就可以出来”,
受害人惨遭囚禁凌虐接近5小时,脱困后立即报警。涉案绿帽男其后被捕受审,法官裁定被告携带凶器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2年4个月。
要求女友约奸夫到寓所 禁锢凌虐近5小时
判决书指出,陈姓被告和邓姓女子交往其间,意外发现女友和另1名男子交往,甚至曾发生亲密关系。2023年10月26日下午,陈男要求女友约对方前往住处,奸夫当晚约10时赴约,即遭陈男持铁棒和扫把等铁制器具殴打,导致头部和四肢等多处地方受伤。
陈男打人后仍不满足,要求奸夫脱光全身衣物,全裸下跪道歉求饶,陈男把凌虐对方的情况全程录,甚至把片段传送给其他人,又勒令伤者签下350万新台币(约89.4万港元)的借据,继而恐吓称“杀人之后,关几年就可以出来”等话语。伤者被囚禁凌虐接近5小时,签下借据后获准离开,随即前往警局报警提告。
案件在台中地院提堂,陈男承认强拍和散布原告性影像,但报称没有剥夺对方的行动自由,又辩称当时是原告跑入其住所,担心自己电动工具会被偷走,所以要求对方签下借据,对方亦愿意签下。法官没有接纳其辩词,裁定携带凶器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名成立,判处被告2年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