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轨男教师租屋激战200次 绿帽夫怒告索偿 奸夫赔咁少钱?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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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任何人保持社交距离,反而为不伦恋说来便利?台中市1名男教师结识前来学校协助施打新冠疫苗的人妻,朝夕相对下擦出爱火花发展不伦关系,更大胆租屋同居,激战超过200次。人夫知悉妻子红杏出墙后愤而提告,索偿300万新台币(约76万港元)。法官经审理后判处男教师赔偿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人夫不满金额过低,随即上诉,但遭到高等法院驳回。
租屋同居激战逾200次
判决书指出,“戴绿帽”建筑师在庭上表示,和妻子婚后育有2名子女,原本生活幸福美满。惟2021年7月至8月期间正值疫情,妻子代表卫生所前往1间国中的疫苗快打站工作,因而结识林姓男教师。人妻隐瞒自己已婚身份,接受对方猛烈追求,他们交往后,同年10月租屋同居,发生性行为超过200次。
人夫揭发奸情后,盼望妻子为了2名未成年孩子而回心转意,但妻子甚至对接送孩子一事逐渐失去耐性,最终他们同年12月签署离婚协议书,绿帽男翌年怒告,向身为教育的奸夫索偿300万新台币(约76万港元)。
男被告辩称与人妻冇“爱爱”
林男在一审审理时辩称,原告主张所谓“交往同居”都没有确实证据,林男当时和女方只是在租屋单位聊天用膳。林男称获人妻告知,丈夫同年底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说“不再干涉你(人妻)的交友关系”,可见人夫抛弃配偶身分法益,其配偶权没有遭到侵害。
法官判处奸夫赔偿20万新台币
法院翻阅绿帽男提供的照片,发现林男和女方在租屋单位拥抱牵手,虽然无法认定他们有更进一步的关系,但相图中行为明显超出一般男女界限,并非配偶所能容忍,相信造成原告精神痛苦,裁定原告索偿理据充份,判处林男赔偿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
绿帽男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于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赔偿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不过法官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