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乐长者客霸台饮啤酒!相片疯传网民指缺德兼违法 法例是这样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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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食物到餐厅进食,还要拿啤酒去“啤一啤”?网上疯传照片,指9月6日8号风球“落波”后的傍晚,有长者带啤酒入葵芳1间大家乐分店畅饮,照片见到约2至3名伯伯分坐在2张4人台,台面上放了罐装啤酒,其中1人疑正举杯饮用,上载照片者笑言是“进军酒吧界”。

虽有网民认为视乎是店内的否繁忙时间,如店内多空台,“咪俾佢哋坐吓啰”,但更多人指出问题是他们在店内喝酒,“就算佢哋有帮衬大家乐,都不应带酒入来饮”,亦同情职员相当难做,“员工埋去劝一定畀人问候”。据香港法例,市民在未领有酒牌的地方饮酒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2,000元。《香港01》已就事件向大家乐查询,正等候回复。

网传照片到数名长者坐在葵芳1间大家乐,台上放了啤酒。(fb群组“全港店舖消息(开张/执笠)关注组 (店舖/ 餐厅/ 零售/ 商场/ 小店/ 大集团/ 实体经济)”图片)

台面放啤酒 未见店内食物

楼主在facebook群组“全港店舖消息(开张/执笠)关注组 (店舖/ 餐厅/ 零售/ 商场/ 小店/ 大集团/ 实体经济)”发文及发相,3张照片可见,约2至3名长者分坐在2张4人台上,台面各放了大罐装啤酒,但未见店内食物,并拍到其中1人疑正举杯饮用,当中有名长者疑发现被人拍摄,正望向镜头。

楼主笑言:进军酒吧界

楼主指照片摄于9月6日下午6时许,地点是葵芳1间大家乐分店,笑言“大家乐系咪想开埋酒吧,要进军酒吧界,有台有凳有冷气,真系好过去OK七仔啊,经理看到这个post头痛鸟”,并提及已就事件发电邮给大家乐。

其中1名长者疑举杯饮啤酒。(fb群组“全港店舖消息(开张/执笠)关注组 (店舖/ 餐厅/ 零售/ 商场/ 小店/ 大集团/ 实体经济)”图片)

网民:不应带酒入来饮

有网民指“视乎乜嘢钟数……如果冇乜客,咪俾佢哋坐吓啰。如果繁忙时间仲坐,就XX佢啦”、“关你蛋治”。许多人则点出重点是他们在店内喝酒,“当然不应该,就算佢哋有帮衬大家乐,都不应带酒入来饮。不单不守规矩,亦容易发生冲突”、“唔使坐公园,全部 1、2个就霸1张4人台,早餐时间坐到6点”。

长者疑发现被拍摄,望向镜头。(fb群组“全港店舖消息(开张/执笠)关注组 (店舖/ 餐厅/ 零售/ 商场/ 小店/ 大集团/ 实体经济)”图片)

网民同情职员:呢啲梗系当睇唔到

不少人提及在餐厅内饮酒的问题,“一call食环就仆X”、“系唔关食环事,不过无酒牌系唔可以喺场所内饮用酒精饮品,即使自己带去嘅都唔可以”、“个客问题,室内食烟罚个客”,认为职员应该阻止。有网民就同情职员处境,“执台阿姐执慢啲都比人X,仲唔该都无句,呢啲梗系当睇唔到啦”、“经理打份工都唔想做呢啲事,盏俾人问候老X。真系太过分,最多埋去劝喻一下,交到差俾公司就算”、“呢几个常客”。

根据香港法例《应课税品(酒类)规例》,在任何处所售卖酒类以供在该处所饮用,或是在任何公众娱乐场所或公众场合售卖酒类以供在该场所或场合饮用,都必须持有酒牌。无牌卖酒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而市民在未领有酒牌的地方饮酒亦属达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2,000元。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