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公屋移民数年心淡!港人回流想再申请公屋惹议 房委规定是这样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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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移民/回流】移民海外港人回流,在香港住屋是一大问题。有网民于公屋群组发文,指其朋友的家人数年前卖掉自置公屋移民,至近日想回流香港,并且想再申请公屋居住,遂向其他网民求教是否符合公屋申请资格。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有人解答楼主疑问,但也有人认为楼主朋友的家人有钱移民及买楼,回流不应占用公屋资源。

根据房委会公共房屋须知,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前业主、前联名业主、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但如果如果符合5项资格,户屋署会特别考虑接纳申请。

有网民于网上公屋群组发文,指其朋友的家人数年前卖了自置公屋移民,至近日打算回流香港,并想申请公屋居住,遂向其他网民求教是否符合公屋申请资格。(资料图片)

数年前卖自置公屋后移民

该网民于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文表示“代朋友嘅家人问嘅”,指其朋友家人早几年卖了自置公屋移民,至现在想回流香港申请公屋,未知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佢仲可唔可以申请公屋呢?”。

楼主又问,如果其他家人曾拥有非公屋物业,要相隔多久才可以申请公屋。

根据房委会公共房屋须知,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前业主、前联名业主、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但如果如果符合5项资格,户屋署会特别考虑接纳申请。(资料图片)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有人解答楼主疑问,但也有人认为楼主朋友家人有钱移民及买楼,回流不应占用公屋资源。

曾有资助房屋/自置物业是否可申请公屋?

根据房委会公共房屋须知,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前业主、前联名业主、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但如果如果符合5项资格,户屋署会特别考虑接纳申请。

5项资格如下:

(a)经法庭裁定破产;
(b)陷入经济困境以致需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
(c)家庭环境逆转,例如离婚、家庭经济支柱身故等;
(d)家庭收入锐减,以致难以偿还按揭贷款;或
(e)家庭涉及社会因素及健康理由 (如适用),但严重程度不足以令他们符合接受体恤安置资格

房委会表示,申请者及╱或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以证明属上述何种情况,并提供有关资助物业的土地注册处前业主和现业主纪录,以供房屋署考虑。

根据房委会规定,公屋申请者须于签署“公屋申请表”当日起计,直至透过申请获配公屋并签订新租约该日为止,在香港并无物业等。(资料图片)

申请公屋不可拥有任何物业

至于曾有非公屋物业可否申请公屋?房委会未有列明曾拥有非公屋物业的人,要相隔多久才可以申请公屋,但根据房委会规定,公屋申请者须于签署“公屋申请表”当日起计,直至透过申请获配公屋并签订新租约该日为止,在香港并无:

(a)拥有或与他人共同拥有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该类物业的任何权益(包括任何死者遗产的受益人,如遗产包含香港任何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楼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楼宇、经建筑事务监督认可的天台构筑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总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 (包括丁屋批地)”

(b)签订任何协议 (包括临时协议) 购买香港任何住宅物业;或

(c)持有任何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