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舅乱伦15岁外甥女!她关闭手机定位去旅馆4小时 父母震惊怒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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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舅父与未成年外甥女发生关系的乱伦案。高雄市1名15岁少女和舅父很是亲近,舅父于2022年返回高雄老家探望长辈时,其间竟趁机相约外甥女到汽车旅馆性交。少女担心被父母发现行踪,更故意关闭手机定位长达4小时,但事件终被父母揭发,获知舅父劣行后愤而提告。法庭经审理后,裁定淫舅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罪成,入狱10个月,全案可以上诉。
根据判决书,事发于2022年8月,男被告从外地回到高雄,前往祖父母住所探亲,当月17日下午2时许,透过LINE相约15岁外甥女外出游玩,到了晚上8时许,男子带同外甥女前往汽车旅馆开房发生关系,外甥女为免被父母发现,更一度关闭手机定位长达4小时。
事后母亲发现少女神情有异,于是再三追问,少女才透露和舅父发生不当关系,父母大感震惊,愤而报警和提告。
接受调查期间,被告辩称没有违反外甥女的意愿,案发前他们互动密切,早于2021年6月已经发生关系,外甥女事后更传送“想你了”、“摸摸头”的贴图,显示双方非常亲密,发生关系是“两情相悦”。案发时,被告带同外甥女前往汽车旅馆,对方不但没有拒绝,甚至出言附和。
案件随后在法庭审理,被告承认2022年8月的确和外甥女发生关系,但重申没有违反对方意愿,他供称当准备前往汽车旅馆时,外甥女自行关闭可由父母追踪的定位系统,事后亦向父母讹称去槟榔摊用膳,而且当时被告先去冲凉,如果外甥女并非自愿,可以趁机求救或逃跑。
法官裁定被告没有违反受害人意愿,但受害人只有15岁,被告行为触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囚10个月,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