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价买笋盘做婚房!揭曾大火烧死人 原业主1原因狡辩:不算凶宅
近半价就买到位置好、户型佳的单位?如此笋盘果然有诈!内地北京1名女子以280万人民币(约304万港元)便购入市值约520万人民币(约566万港元)的二手单位,即成交价仅原价约56%,并打算送给新婚儿子作新婚房。岂料,房子进行装修期间,工人发现墙身有熏黑痕迹,似曾发生火灾,加上邻居曾称“这房子你也敢买吗?”,并透露单位曾发生致命大火。
张女士知道购入凶宅后十分愤怒,认为绝不能让儿子作婚房,决定向业主及地产公司提告隐瞒凶宅事宜,要求退还房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共297万人民币(约323万港元)。原业主在庭上承认单位曾经失火,其前夫死亡,但辩称事件不是他杀或自杀,属意外身故,认为单位“不算凶宅”,惟法院最终判认定原业主有隐瞒事宜,判原业主需归还卖楼所得款项。
原业主称:保证不会做缺德事
误购凶宅的55岁张女士居于北京,因打算给新婚儿子置新婚房,故透过链家地产中介人找到1个地段、尺寸、格局都适合的二手单位,该单位是66平方米(约660方呎)的2房户型,当时地产中介表示,业主要钱应急,故以接近半价出售。
当时该单位市值约520万人民币,标价330万人民币出售,业主崔女士其后报价295万人民币,最终成交价为280万人民币。张女士忆述,崔女士当时拍心口保证不会做缺德事,单位劈价是因要钱应急才忍痛割爱,又指张女士是运气好才能遇上这个好单位。
装修拆墙惊见处处熏黑
据大陆媒体报道,链家地产当时向双方开出《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列出单位交易的关键点,其中“重大瑕疵”一栏,明确写明“产权人确认交易房屋在本人持有期间没发生过自杀、他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链家地产和业主崔女士都一致表示房子不是凶宅,故张女士支付280万人民币及7万多人民币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讵料单位在装修拆墙时,墙内均被熏黑,疑是火烧痕迹。此外,张女士的媳妇之舅舅与友人某天到单位视察时,遇上邻居透露,该单位不久前曾发生夺命火灾,反问:“你们竟敢买来当新房?”更称如是自己,就肯定不会购入。经张女士查探后,得知单位的确曾发生大火,导致原业主崔女士的前夫身亡。
称不算是凶宅拒退款
张女士得知消息后,愤而致电原业主崔女士,指摘为何不告诉她单位曾发生夺命火灾,令自己购入凶宅。惟崔女士反斥张女士事前没问,这种说法是“含血喷人”,又狡辩指单位只曾发生小事故,不算是凶宅,拒绝退款。
事后最后闹上法庭,崔女士在庭上办称,火警时消防员告诉她,其前夫当时卧倒在门口,“说明有逃生愿望,不是自杀;他是喝多了,抽烟引发的火灾,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又指事件不是自杀也非他杀,而是意外事故,坚称“房子不是凶宅”,故交易不存在欺诈成份。
地产公司同意撤销合同
而链家地产的律师则明确地指出,地产中介在确认房子产权时已尽了审核义务,亦同意原告人曾问过崔女士单位是否凶宅,而崔女士在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时,确曾指单位并非凶宅,直指该个案是原业主违反诚信,令交易构成欺诈,故同意撤销合同。
最终法官认为原业主崔女士有隐瞒凶宅情况,致张女士在违背自己意愿情况下签订买卖合约,故应向张女士退还房款280万人民币,另加装修损失费等10万多人民币。崔女士不服上诉,惟最终仍被判要归还张女士290万人民币。
有关案件于2014年12月审理,当时惹起社会各界热议,近日再被华文媒体传载而热传。而案件审理期间,内地传媒引述北京中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红伟的解说,指“凶宅”未有权威的官方或法律界定,但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如果单位曾凶杀、自杀等事件,带给人以精神上的恐惧,令大众不能从心理上接受,就应视为凶宅。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