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买34元叉鸡饭“受气” 怒轰烧味店拒收毫子 法例原来咁讲…

撰文: 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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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店舖都会表明不收毫子,近日有港男到黄大仙某间只收现金的烧腊餐厅买烧味饭时,以1张20元纸币及若干硬币支付34元叉鸡饭,硬币中包括4个5毫。不过店员疑不欲收取毫子,表示“唔好咁碎”,另1名店员亦表示“阿叔都唔收五毛啦”。楼主不满对方拒收毫子,批评餐厅服务态度欠佳。事件引起网民热烈讨论,有人质疑店舖是否可以拒收毫子,亦有人怀疑楼主“散银太碎”。
根据法例《硬币条例》,以面额少于1元的硬币进行支付时,所支付的款额不得超逾2元。不过条例并无施加法律责任要求店舖必须收取硬币,亦无条文说明拒收硬币可能面临的罚则。

有港男到黄大仙某间只收现金的烧腊餐厅买烧味饭,付款时取出毫子却被告知“唔好太碎”。(示意图,GettyImages)

该港男在facebook群组发帖大呻,称日前在黄大仙某烧腊餐厅买烧味饭时遇上不快。当日他在店内购买1盒价值34元叉鸡饭,因店内不收八达通,只收现金,因此他准备了1张20元纸币,若干硬币包括5元、2元及1元,另外有4个5毫硬币。惟付款时店员表示“唔好咁碎”,另1名男店员留意到后亦加入对话称“阿叔都唔收五毛啦”,言论引起楼主不满,“(男店员)仲话下次我来畀返五毛我”。

楼主认为餐厅不设电子支付,只列明收现金,应该收下毫子,“我畀足钱又唔系假钱,又唔系人民币,做乜嘴叼叼”。此外,他又批评饭盒质量欠佳及姜蓉太少,“佢哋畀个盒饭,叉烧同鸡切得碎湿湿,又唔问清楚油鸡定切鸡”,又质疑对方“畀剩货”,“当食客系傻”。

帖文引起网民热议,有网民不支持楼主,批评他是“西客”,“先问问自己,如果人哋找钱畀你,找2个5毫,你会唔会当冇事发生先?”、“你攞住啲毫子去间讲明唔收毫子嘅舖头度买嘢,你觉得系佢问题?”。而楼主就嬲爆回应认为是餐厅服务态度问题,“而家市道又唔好,都仲可以用咁样态度对客,我真系服咗佢哋”,又以连锁快餐店及大陆餐厅做比较,“(快餐店)可以坐低慢慢食,仲可以碌卡畀钱,人哋一定收毫子先”、“你睇人哋深圳点做嘢,你畀人民币个店员死都周围揾到散纸唱畀你”。

有网民就认同楼主,认为餐厅不收毫子的行为不当,“佢无权唔收”、“拒收可能违法㖞”,但亦有人表示“大把舖头白纸黑字写明唔收啦”、“其实用硬币付款有规定,一次过唔可用太多”。

《硬币条例》并无施加法律责任要求店舖或任何人必须收取硬币,亦无条文说明拒收硬币可能面临的罚则。(GettyImages)

事实上,根据香港法例第454章《硬币条例》中第2(1)条所列,以面额不少于1元的硬币付款,所支付的款额不应超逾100元;而以面额少于1元的硬币而言,所支付的款额不得超逾2元。

不过,《硬币条例》并无施加法律责任要求店舖或任何人必须收取硬币,亦无条文说明拒收硬币可能面临的罚则。如因找续出现纷争,则属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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