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准许回报削至8% 减电费5%未有保证
环境局与两电达成协议,同意新一份为期15年《管制计划协议》的准许回报率由现时9.99%降至8%。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认为水平合理,平衡各方利益,预料生效后电费可减5%。不过,两电都指电费受一篮子因素影响,未能承诺减电费。
学者和环团都认为,即使准许回报削至8%,但两电长远陆续有新机组落成,电费势增。
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将于2018年届满,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25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与两家电力公司开会后达成新协议,新协议由上次基本 10 年加 5 年续约,变为15年,于2033年届满。两电协议生效时间不同,中电将于明年10月1日生效;港灯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同样于2033年12月31日到期。
两电未有承诺减电费
协议将目前两电准许回报的9.99%下调至8%,黄锦星表示,若其他因素不变,2019年电费料减5%。不过,两电都指,电费受一篮子因素影响,未必能减电价5%。中电副主席阮苏少湄表示,燃料成本每年的波幅较大,亦为难以上预测电费的主因之一。港灯董事总经理尹志田表示,现时难以预测2019年的电价实际波幅,“向前望用气量会增加,跟现时不同。最快于明年才能预测,当中,(准许)回报率只为片面一部份。”
除下调两电准许回报外,新协议的主要改动还包括改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接驳电网的安排。黄锦星表示,短期内不会有新供电源头,而新规管期会有准备工作,为日后引入新供电者作准备。另外,未来两电与港府检讨燃料费的次数亦会更加频密,冀电费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但新检讨次数要视乎实际情况。黄锦星表示,可参考与煤气公司和石油气公司的合约,每月或每季检讨燃料费。
两电认为新回报率合理
中电认为新回报率合理,平衡各持份者。若将中电2016年利润用新回报计算,利润会减少21亿。同时,中电会推行上网电价,向客户购买以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有关措施料于明年第四季落实。港灯则对达成新协议感到高兴,认为新协议是互惠互利,能平衡社会向持份者利益,相信市民可继续享有优质电力服务及合理价格。
学者环团对电费减幅不乐观
城大能源及环境政策研究所总监钟兆伟对检讨表示失望,认为若政府不引入新供电者,两电只会无止境增加投资成本,电费只会有加无减。他又批评15年期的协议过长,而政府完全未有引入新供电者的计划。环保团体350香港联络主任古伟牧亦认为减5%电费是过份乐观,若两电合共投资100亿建造的海上液化天然气站落成,加上天气然发电成本比煤贵,电费势增。绿色和平则认为上网电价制度可增加市民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经济诱因,及打破两电垄断的局面。不过,制度能否成功将取决于细节内容,例如怎样制定上网电价的水平,有没有公开和透明的检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