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治港|除了爱国,治港者的私德重要吗?
政圈近日盛传两名单身的立法会议员出现感情瓜葛,但一间建制网媒报道后不消一个小时已经下架,剩下圈中人士独食花生。这令人联想起,去年10月区议员换届选举提名期展开前夕,有建制周刊报道一名已婚的立法会议员“L君”卷入桃色绯闻;当时连政府官员私下也要八卦几句,但事后没有什么媒体跟进。有人认为这是私人纠纷,不足挂齿;也有人认为为免丑化议会,所以不应再提。那么,在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的香港,除了“爱国”之外,治港者的“私德”到底重要不重要?
去年10月初有传媒报道,立法会议员“L君”与工作伙伴“I小姐”关系可疑,经常出双入对,甚至单独共处,行经令人侧目;及后有权威人士温馨提示L君,但他略为收敛后又故态复萌。该报道刊出后,旋即引起政圈关注,连政府官员私下也要八卦几句——但吊诡的是,几乎所有人都对L君的真实身份心中有数,而且没有人对于他会卷入桃色绯闻感到惊讶。当时多名政圈中人向《香港01》证实,早于2022年中已经听闻L君与一位未婚女议员关系匪浅,而且人前人后从不避嫌;至去年年中,有关传闻仍未中断,甚至演变成为L君“一脚踏多船”——这边厢与女议员藕断丝连,那边厢与I小姐纠缠不清。后来更有说法指,放料者正是那名身为“第三者”的女议员,用以警告L君切勿“贪新忘旧”。
事件令人疑惑:如果传闻属实,为何长期没有真凭实据?如果子虚乌有,为何持续多时未能平息?——同样令人好奇的是:为什么多数政圈中人对此虽则了然于胸却又不以为然?是因为道听途说、不足为凭,还是认为政客私德、不值一谈?
过往不是没有政治人物因为私德影响仕途,但当治理群体未有建立问责文化,而治理机制又缺乏有效监管,政客私德就会变得像“僭建”一样——出轨的政客多了,大家也都见惯不怪了。与此同时,传统婚恋思想备受自由主义冲击之下,越来越多人主张以“个人”为由要求解除道德约束:例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婚外情属于个人感情问题,就算是一种道德瑕疵,也只需要向伴侣交代,并没有触碰法律,更不是罪无可恕;又如,“私德问题”和“公职表现”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政治人物尽忠职守,没有滥权贪腐等行为,外界就毋需以“比纸更白”的超高标准去衡量他们的品德操行。
香港曾被英国殖民管治,加上不少精英曾经留洋,上述自由派的观念确实越来越有市场,而道德规范则越来越无力。正如L君卷入桃色风波一事,哪怕他是从政者,哪怕很多人都意识到“有问题”,但大家又会基于“尊重个人选择”、“维护个人私隐”等理由为他开脱,没有人深究到底,也没有人严厉批评,而是食花生、看热闹。
诚然,从香港发展历程来看,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个人主体性,确实有助解放思想、摆脱传统陋习,使得社会更有活力。然而,香港也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华人社会,当伦理道德日渐瓦解,个人欲望就会肆意滋长,客观标准就会越来越模糊,社会秩序也会越来越混乱。正因为此,大多数人都认同,对于掌握一定公权力或公共资源的政治人物,应该沿用“高人一等”的道德要求——因为政客的言行举止足以影响公共利益,如果他们无法控制私欲,又如何令人信服他们在公职上能够严守纪律、面对诱惑时不会逾规越矩?
可以说,从政者无疑需要提高道德修养、时刻自我警惕,而我国官场向来正正重视“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的优秀传统和用人原则。北宋政治家司马光有曰:“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意指“才能”只是“德行”的凭借,而“德行”则是“才能”的统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也是一再强调:“那些帝国的崩溃、王朝的覆灭、执政党的下台,无不与其当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有关,无不与其当权者作风不正、腐败盛行、丧失人心有关”——从而警示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而“私德”正是涵养“政德”的重要前提。
“一国两制”之下,“为政以德”的从政要求没有例外,也不应有例外。香港经历2019年修例风波的折腾,无论什么类别和阵营的治港群体都难辞其咎;而中央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决议《完善选举制度》、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行政主导”政体,既要打破以往那种以对待中央态度去划分政治光谱的二元思维,也要推动香港实现“以治理为核心”的范式转移。也因此,治港者们无疑肩负比以往更加重大、必须带领香港社会全面转型的治理责任。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于2021年7月对治港者提出明确要求:“不仅要爱国爱港,还要德才兼备、有管治才干。”去年年底,他再次要求立法会议员:“认清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
可是,一些人以为“凡事皆国安”,甚至认定“爱国”就是“治理”的全部;一些人则懒理“深层次矛盾”,冷待中央千叮万嘱的“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和“破除利益固化藩篱”。于是,举荐、选拔、倚重、成为了时刻热衷政治表态、动辄煽动极端民粹、从政表现乏善足陈之人,如今有的更可能还有私德败坏之嫌,实在有负中央所托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