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长有什么用?
撰文: 01周报
出版:更新:
原本担任政务司长的李家超在本月初辞职参加下届特首选举。特首林郑月娥上周宣布,中央政府已决定不会在本届香港政府余下两个多月任期内任命政敄司司长的替代人选,意味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的第二号人物将悬空两个半月。特首声言自己也做过多年政务司司长,有足够经验兼顾特首与司长职务,又称政务司司长法定职权也是由特首给予,她可以“收返”。一个月薪逾37万港元,地位仅次于特首的要职,突然间变得好像轻如鸿毛,让人不得不感到疑惑——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务司司长到底职责何在?
林郑破格不安排署任,以及她对此作出的解释,让不少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熟知中央与香港宪制关系的政界人士直言“这个安排也太……这都要交给中央?”事实上,正如林郑所言,主要官员不能履行职务时安排署任,本是特区政府的行政权力,其中政务司司长之职按惯例会由政府问责团队中最资深的局长署任。现届政府“最资深”、由2012年起任职的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便有过署任政务司司长的经历。
有分析家推敲若现在任命新的政务司司长,会引起各方揣测他是否将直接过渡至下届政府,毕竟下届特首仍未正式选出,若政务司司长如此重要职位抢闸出现,对新特首组班算不上好事。然而,有孙明扬署任逾一个月的例子在前,这个说法始终无法解释为何林郑不主动署任权力。
林郑看似想用轻描淡写的方式为坊间猜疑划个句号,反而带出了更大的疑问:当特首可以兼顾司长工作,是否意味两者之间的职权与分工可有可无?是否表明本届政府在余下日子里除了抗疫外,确实已没有其他政策目标与任务,坐等6月30日接棒?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313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2年4月19日)《政务司长有什么用?》。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