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跨性别人士一同比赛 对女性运动员公平吗?
撰文: 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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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跨性别泳手Lia Thomas上月中创下历史,成为首位在全美大学体育协会(NCAA)比赛中夺冠的跨性别运动员。她的冒起引发了跨性别运动员参赛的公平争议,最近各大运动总会纷纷厘清或修改参赛规例。
Thomas自2019年5月起接受激素替代疗法(HRT),服食睾酮抑制剂和雌激素(Estrogen),试图把激素水平降至与顺性别(cisgender)女性一样。2020年“她”开始使用新名字Lia Catherine Thomas。
Thomas在去年12月俄亥俄州艾克朗大学举办的Zippy Invitational比赛,她在1,650码大胜对手38秒。赛后有宾夕法尼亚大学家长去信NCAA要求禁止她出赛。而这成绩引发了跨性别女性运动员参赛女子赛事是否公平的两极反应。一方面,有女性运动员甚至竞争对手,例如东京奥运女子1,500米自由式银牌得主美国泳手Erica Sullivan表示支持,乐见跨性别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佳绩,以及社会走向更包容性小众的方向。
1984年奥运三面游泳金牌得主、现任女性运动员平权组织Champion Women主席Nancy Hogshead-Makar则表示反对:“让有这样不公平优势的人参赛,即使没有胜出,本身也玷污了比赛。Lia Thomas已经严重影响了女子运动。”
这种争议在女子运动历史上已屡见不鲜,尤其在当有被主流视为太男性化的女运动员开始夺冠之时。这些以睾酮(Testosterone)水平裁定参赛资格的做法,有否足够的科学理据支持?在包容性小众与比赛公平之间,又有没有可能同时兼顾?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311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2年4月4日)《跨性别泳手再惹争论 包容与公平的科学理据何在?》。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