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具独立性及严谨 惟易忽略长远生态发展?
撰文: 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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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1998年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下称环评条例),列明若有任何大型发展项目,如运输基建、填海、工业设施等,均要就所导致的可预见环境影响及风险进行评估。然而,龙尾滩发展成人工沙滩一事,即使经过环评之后,还是渐变成生态灾难,这是否代表环评制度出现问题?
香港教育大学科学与环境学系主任、“绿色力量”主席曾宝强曾经担任环咨会成员,他认为审批环评报告有十分严谨的步骤。香港大学生物科学学院首席讲师侯智恒同样曾担任环咨会成员,他亦印证了曾宝强的说法。
不过,即使环咨会拥有毋庸置疑的独立性,却不代表环评不会“计漏数”。就龙尾滩一事,侯智恒认为没有预计生物会“recolonize”(再度移回)龙尾滩,这是各方“睇漏眼”,至于没有预计到泳客会做出“飞海星”行为,也确实是环评的问题,“它没有预计到operational stage(运行阶段)对环境有什么影响,泳客滋扰海洋生物,其实对于生态而言是一种operational impact(运行性影响),是不是应该要去处理?”
事实上,外界就环评制度曾提出不少质疑,龙尾滩一事更加引证了环评制度的不足之处。龙尾滩的环评报告一直被质疑统计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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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请阅读第297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1年12月28日)《环评制度三大缺失:计漏数、过于制度化、缺乏原则性讨论》。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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